孟加拉籍男子涉非法劳工及伪造身份证 判囚15个月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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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处表示,昨日(13日)一名持“行街纸”、已申请免遣返声请的孟加拉籍男子,涉违反逗留条件于一家餐厅从事洗碗工作,并涉伪造身份证,被控两项罪名,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监禁15个月,同期执行。
该名被囚孟加拉籍男子今年31岁,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后或受遣送离境令或递解离境令规限”,以及一项“使用伪造香港身份证”,他承认控罪,两项罪名各被判监15个月,法庭准予同期执行。而案中一名涉嫌聘用该名非法劳工的雇主亦被拘捕,有关案件仍在调查中。
入境处发言人重申,雇用不可合法受雇的人是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三年及罚款三十五万元。如求职者没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雇主亦必须查阅求职者的有效旅行证件,违例者经定罪后,最高可被判监禁一年及罚款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