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上诉】政府强调需考虑目前情况 指蒙面人仍在破坏中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使用《紧急法》属违宪,而《禁蒙面法》同宣告无效。政府不服裁决提出上诉,上诉庭今(9日)开庭审理案件。政府代表陈词时指,法庭在考虑《禁蒙面法》所施予的限制是否合符比例时,应将现时香港面对“危害公安”的情况纳入考虑,市民仍活在一个有蒙面人士到处破坏的情况中,而相类似情况昨日亦在将军澳发生。
上诉方为行政长官及律政司,答辩方为24名泛民主派议员及梁国雄。民主派议员仍由资深大律师李志喜、陈文敏代表,而梁国雄则由资深大律师潘熙代表,上诉方则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
应如何理解“危害公安”
首席法官潘兆初甫开庭时提出两条问题,包括如何恰当地理解《紧急法》中“危害公安”的意思,以及“危害公安”的情况如何影响法庭考虑《禁蒙面法》中限制是否符合比例。
余指现仍看到蒙面人在破坏
余若海回应道,每天在电视直播中,都会看到有蒙面人士破坏公物、袭击市民及警员等,至昨日在将军澳也发生类似情况。余直言市民仍活在一个有蒙面人士到处破坏的情况中。
强调要阻吓边缘示威者
因此,当法庭在考虑《禁蒙面法》所施予的限制是否符合比例时,应将现时香港处于“危害公安”的情况纳入考虑。现时不少示威者蒙面犯案以逃避追捕,现时情况与和平有序时蒙面游行的情况有别,禁蒙面非旨在阻吓前线示威者,而是要阻吓一些在暴力边缘的示威者。
没抵触的法例可用于特区
余若海又称,《基本法》第8条订明,除了与《基本法》相抵触的法例外,香港的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立法和习惯法予以保留。时任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乔晓阳在回归前的讲话提到,若回归前的法例与《基本法》没有出现抵触,便可采用为特区法律,并提到殖民地统治法及港英政府有关三级选举架构的法律则不会被采纳。
认为《紧急法》应可延续
余若海续指,全国人大常委在回归前已审视所有殖民地时代法律,才得出以上的结论,若《紧急法》当时被视为不应采纳为特区法律,相关文件应会显示出该目的。基于《基本法》第8条的延续性,《紧急法》也应得以延续,回归后成为有效的法律。
认为规例可先订立后审议
余若海提出,《基本法》中没有禁止立法机关授权行政长官订立附属法例,而援引《紧急法》所订立的规例属于附属法例,也正如其他附属法例一样,受到立法会监控,规例订立后会透过“先订立,后审议”方式让立法会进行审视。
若认为不用宣布整条法例无效
余若海又指,若法庭认为《紧急法》只有部份不合宪,可采取后补解释,将有关部份剔除,而不用直接宣布整条法例无效。
案件编号:CACV541、542、58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