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肺炎】内地女有病征惟要求出院 法例存漏洞 医院无权阻止
湖北省武汉市病因不明的肺炎疫情持续,而本港亦陆续出现更多怀疑个案。有医护人员向《香港01》透露,一名曾到武汉的内地女子昨天(6日)到律敦治医院求医,她有发烧、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感染病征,左肺也有阴影,医院为她抽取样本化验,但仍未有化验结果之际,该名女子就要求出院,称要到沙田帝都酒店照顾女儿。由于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目前无权就不明肺炎疫症向病人发出隔离令,只能容许该名女子出院,目前未知她的去向。
沙田帝都酒店回复指,并没有该名女子的入住纪录。
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晚上都证实了事件。卫生署指出,由于“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现时并非《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所指明的须呈报疾病,因此,如怀疑个案的涉案病人不肯合作,例如拒绝接受隔离或拒绝进行检疫,卫生署现时并无法定权力予以处理。
《香港01》就事件向食物及卫生局查询,正等待回复。
有医护人员向记者透露,一名45岁的内地女子昨天到律敦治医院求医。她称自己在1月3日曾到武汉,但没有说明是否曾到湿街市,她翌日抵港,因感到不适而于昨天(1月5日)到律敦治医院求医,当时有发烧、咳嗽、流鼻水等呼吸道感染病征,肺部X光检查显示左肺有阴影,院方安排她入住隔离病房及抽取样本化验,也通报了卫生防护中心。
她出院时部份征状有消减,但仍有痰
不过,该名女子其后要求出院,称要到沙田帝都酒店照顾女儿,虽然仍未有化验结果,但由于现时引致武汉肺炎爆发的不明病毒,未被纳入《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法例下,卫生署无权向病人发出隔离令,医护人员在劝喻无效,告知该名女子相关风险后,容许她出院,“(医院)高层都知件事,但阻唔到。”据了解,她出院时部份征状有消减,但仍有痰。
现行法例不能强制隔离 食卫局将修例需数星期
根据香港法例第599A章 《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23及25条,卫生主任有权发出隔离令,隔离一个怀疑受指明传染病感染的人;卫生署署长就可以要求隔离某地方,以防止任何指明传染病蔓延。不过,现时条例下指明的传染病只包括沙士、中东呼吸综合症、新型甲型流感、鼠疫、天花、广泛耐药结核病及病毒性出血热共7种疾病,不包括未知的疾病,如今次武汉的不明病毒。
早前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曾提出将会修改条例,将武汉的不明病毒纳入条例,但预计需要数个星期。
记者今午到沙田帝都酒店了解事件,发现柜台职员没有戴口罩。被问到是否知悉有住客属本地相关怀疑个案时,职员著记者向酒店传讯部查询。
有消息人士透露,因应临床考虑而决定让该名病人出院属于恰当决定,因为该病人病情已经稳定,“当然稳阵啲系等埋份报告,但无指引话一定要等到有化验报告结果。医生都会按临床判断决定治疗方案。”
沙田帝都酒店:该女士并非酒店住客
沙田帝都酒店回复指,今日(1月6日)早上11时接获卫生署来电,查询一位女士的入住资料,酒店经查证后,并无该女士的入住及订房记录。虽然该女士并非酒店住客,酒店亦即时检视所有入住记录,同样未发现有背景资料相近的住客。截至目前为止,卫生署并无要求酒店提供其他资料或采取进一步行动。
医管局及卫生署:病毒快速测试呈阴性 故准出院
医院管理局及卫生署晚上都证实了事件。医管局表示,律敦治医院于昨早接收一名曾于过去14天内到访武汉,并声称出现发烧及呼吸道感染征状的45岁女病人,医院将病人隔离及安排合适的测试,并向卫生防护中心呈报有关个案。病人留院监察期间并无发烧或肺炎征状,情况稳定。她于当晚要求离院,医院考虑病人临床情况及其快速测试对一般病毒(包括流感)呈阴性反应,医护人员亦告知病人相关医疗建议及风险。在咨询卫生署的意见后,医院提供离院资讯予该自行出院病人。
卫生署则指,律敦治医院于昨日通知卫生防护中心相关个案,该病人报称自1月4日开始出现上呼吸道感染征状,病发前曾前往武汉,但不曾到访武汉的湿货市场或海鲜市场。及后律敦治医院通知中心,病人要求出院,并于同日晚上出院。
署方指出,由于“对公共卫生有重要性的新型传染病”现时并非《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所指明的须呈报疾病,因此如怀疑个案的涉案病人不肯合作,例如拒绝接受隔离或拒绝进行检疫,卫生署现时并无法定权力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