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穿灰衣被截查 疑不肯合作被控拒捕 投诉被迫叫支持警察口号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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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声称前晚在旺角搜索可疑人物期间,发现一名疑似目标人物的男子,上前截停时遭对方拒捕。涉案的保安员被控一项抗拒警务人员罪,今午(3日)被押至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辩方投诉被告在警署内遭“笠头”殴打20至30分钟,又被要求叫支持警察的口号。署理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3月27日再讯,以待警方调查,期间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李浩洋,21岁,报称保安员。他被控于今年1月1日,在旺角花园街18号外抗拒一名警员。
被告疑被截停后不合作
据悉,案发时间约为晚上11时半。控方指警方事前发现三名分别身穿黑色、橙色及灰色衣服的可疑人物跑出烟厂街,遂在附近一带搜查。警员见被告身穿灰衣,遂上前截停。惟他与警方有眼神接触后跑向豉油街,遭截停后又不合作,被制服在地时仍激烈挣扎。警方在其背包搜出黑色衣物、口罩、头盔等。辩方大律师郭憬宪就透露,被告并非警方搜寻的目标人物。
投诉遭“笠头”殴打
郭大状又在庭上投诉被告在旺角警署遭到警方奚落及酷刑对待,包括被要求兔仔跳、叫“撑警”口号,及“笠头”殴打20至30分钟。律师到达警署后向值日官投诉以上事项,但对方不予理会。
被告获准以2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须交出旅游证件、每周报到一次、居于报称地址,并禁足旺角一带。
案件编号:WKCC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