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4人涉过去3月旺角“私了”及纵火 分3案被控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反修例风波引起连月的示威活动,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在除夕当日捕拘多人,怀疑他们涉于过去3个月涉伤人及纵火,并分3案控告4人,其中3人涉“私了”事件,另一人则涉嫌在旺角港铁站纵火,全部案件今(2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4人暂时毋须答辩,其中只有涉纵火的被告获保释,其余3人均须还押,控方并会就部份被告的衣物等作化验,全部案件将于3月12日再讯。

3男1女被告分别涉于2019年10至12月期间,在旺角参与“私了”事件伤人,及涉旺角站纵火,在西九龙法院提堂。(资料图片)

两男女涉10月旺角“私了”两人

其中一案涉及两名被告:罗伟华(52岁)及黄绮婷(22岁),他们同被控一项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们在去年10月6日,在旺角亚皆老街近西洋菜南街意图使男子X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罗另被控于同日在弥敦道近亚皆老街意图使男子Y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据了解,本案的男子X为内地游客。

控方表示由于本案涉大量片段,亦要索取医疗报告及政府化验所报告,故申请押后案件以进行相关工作,本案终押后至3月12日,两名被告均不获保释。

调酒师涉旺角站纵火

另一案被告沈俊杰,19岁,报称调酒师,被控一项纵火罪,指他于去年11月3日在旺角港铁站C1出口,用火摧毁港铁站出口。控方同样申请押后案件,以作进一步调查,包括检视涉案片段、对被告事发时所穿的衣服进行鉴证。

案件同样押后至本年3月12日,但被告获准以2万元保释,而其女友另需要以3万元为被告作人事担保,被告期间不得离港,要在晚上11时至早上7时遵守宵禁令,每周要到警署报到3次。

装修工涉于12月1日旺角“私了”

另有一案被告梁启乐,33岁,装修工人,被控有意图而伤人罪,指他于去年12月1日,在旺角道与弥敦道交界,意图使男子Y身体受到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他。控方同以作进一步调查为由要求押后案件,案件终与另外2案一样,将于3月12日再讯,被告不获保释。

案件编号:WKCC8、14、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