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会小白象】大埔年斥十万元翻兜旧灯饰 黄碧娇:安装费为主
又到圣诞,多区区议会每年均会拨款购置或赞助节日灯饰,期望增添节日气氛。不过随区议会换届,不少市民重新检视过去拨款,发现多个区议会耗费近百万购置灯饰,设计却被狠批“老土”。其中大埔区灯饰不但遮挡街道路牌和车路指令标志,款式更是年年相同,但这非代表灯饰是环保重用;《香港01》翻查区议会文件发现,大埔区议会每年拨款,购置相同灯饰。
多区区议每年均会批出拨款,购置圣诞及新年灯饰,今年耗费介乎大埔区的71万元至元朗区的250万元。不过记者到大埔现场视察,发现灯饰的设计未有考虑市民需要。以大埔宝乡桥灯画为例,虽然申请了逾10万元拨款,但灯画以下的行人路面窄,只能拍到灯饰的一角,若从对面观看则经常有巴士及树挡住部分灯画,途人难以“打卡”留念。而附近位于宝乡街的灯饰,部分遮挡了路牌和道路标示。即使道路全长约270米,灯牌却偏偏坐落路牌正前方,阻挡行人和驾驶者视线,甚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后果严重。
官方相证每年购置同款灯饰
从每年为大埔区议会拍摄的相片发现,五年来挂在宝乡街和四里公园的灯饰款式完全相同。不过根据2019年区议会文件,两处灯饰过去三年均获拨款逾10万元,作为灯饰设计和安装等 (2019年:13万元/2018年:13万元/2017:10.3万元)。
记者致电大埔区议会主席黄碧娇求证,她承认该两处每年都是使用同款灯饰,亦是由同一承办商负责。虽然灯饰年年相同,但黄碧娇称区议会没有灯饰拥有权,所以议会的拨款主要是用作安装和电费。黄碧娇解释曾要求承办商重新设计灯饰,但承办商报价逾百万元。她指现时区议会没有仓库可存放这些灯饰,而即使有仓库,亦要考虑新一年承办商,是否愿意使用旧资源。
大埔怡富区区议员任启邦指,根据现时的区议会程序,区议员不能凭文件确定中标承办商是否以全新灯饰的价钱,向议会出售重用灯饰。过去数年亦不见承办商因“重用”灯饰而减价。他认为若区议会拥有灯饰,每年只判给承办商安装可以节省公帑并推动环保。他又建议民政署可整合18区灯饰资源,每年回收重用,甚至与其他区交换使用灯饰。
对于有居民不满设计“老土”且一成不变,任启邦提议可多开放给居民参与,如举办校际灯饰设计比赛,采用胜出者设计,加强居民归属感。他又指过往议会以建制派居多,即使提出质疑,拨款仍会被通过。他期望议会换届后会有新气象,更谨慎运用帑,审议过程亦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