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消费权益报道奖1月接受报名 设20周年大奖表扬卓越新闻
撰文: 张美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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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模式越趋依靠科技,近年更盛行网购,但市民的选择增多抑或减少,权益有否受保障,媒体起重要监察角色。
消费者委员会每年均会从不同媒体评选出色的消费权益新闻报道,包括电子传媒、报刊及网络媒体。明年适逢第20届,将增设“20周年年度大奖”,表扬在各媒介中脱颖而出的卓越消费权益新闻。网上报名期为明年1月至2月,颁奖礼将于7月举行。
消委会自2001年起首办“消费权益新闻报导奖”,今年(2019年)的参赛作品达274份,数量是过去10年来的新高,包括文字、声音、影像、新闻摄影及校园组别。
明年踏入第20届颁奖礼,除了继续颁发7个组别的奖项及可持续消费奖外,并会首设最高殊荣的“20周年年度大奖”,从7个参赛组别中选出3份得分最高的作品,再由全体评审选出年度大奖,奖金为1万元。
“消费权益新闻报导奖”详情:
参赛作品规定:必须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首次发表
作品发布形式:印刷、广播、网络媒体或新闻通讯社传播,中英文皆可
网上报名期:2020年1月6日至2月7日
预审及初审:2020年2月15日至4月15日
复审及最终评审:2020年4月16日至6月5日
得奖通知:2020年6月中旬
颁奖礼:2020年7月30日
另外,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今日(23日)在传媒茶聚表示,随着科技日新月异,人工智能(AI)走进人类日常生活的机会越来越多,如网购、翻译、人脸辨识都涉及人工智能,她认为应留意人工智能对人权、私隐权、安全保障甚至劳动市场的影响。她提到,香港近90%的经济都依靠中小企,它们如何在大企业使用AI庞大资源下保持竞争力是值得思考,亦应多了解AI牵涉的法律、道德与权责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