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涉9.29冲突97名被告案再押后3个月 社工求分案被拒
有市民于本年9月29日发起“全球反极权”游行,之后在金钟一带处发生冲突,多人被捕,分两案控告96人,西九龙法院今早(23日)先处理涉及53人的案件,控方申请再押后案件12星期以索法律意见,但有多名被告表示押后时间过长,要求更改保释条件等,惟最终裁判官仍准案件押后案至明年3月13日并但拒绝被告的大部份申请,亦容许其中一名被告离港的要求。法庭下午处理另一宗同日发生,涉及44人的案件,同檥押后12星期后再提讯。
法庭今早先处理涉及53名被告的案件。该案的45男7女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在9月29日在金钟道连同身份不明的人士参与暴动。同案包括50岁女被告许丽明,被控一项袭警罪,指她在9月29日在金钟道袭击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庄的朗。
控方指需时处理大量证据
控方先申请修改其中4名被告的控罪书,指文件上被告的名字、出生日期等有出错,控方又指,因本案连同同日发生的另一案件,共涉90多名被告,有270份供词及约300小时的片段,有部份证物仍在等候化验结果,认为押后12星期合理。
多名被告求改保释条件
大部分被告认为时间过长,要求控方缩短押后时间,亦有要求放宽保释条件,包括撤销禁足令及减少到警署报到的次数。部份被告亦要求在押后期间离港。亦有律师投诉未收到控方文件,令他们无法准备辩护方向。
许丽明案只涉数分钟求分案
只被控袭警罪的香港社会工作者总工会总干事许丽明,则要求将其案分拆出来,辩方指许并没有被控暴动罪,而案情亦较为简单,只涉及两名警员的证据,事件所涉的录影片段只有约2至3分钟。
裁判官最终押后案件至明年3月13日再讯,但拒绝撤销禁足令、减少被告的报到次数、以及许丽明的分案申请,亦只批准其中一名被告离港的申请。
控方称要检验93部电话
法庭于下午处理涉及44名被告的案件,全部被告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在本年9月29日在金钟夏悫道一带连同其他身分不详的人士参与暴动。控方同样申请押后12周以索取法律意见,同指案件涉270份供词及300小时的片段,并表示要等候部分的化验结果,包括检验防火手套上的汽油以及93部电话。辩方同样反对押后12周,并要求放宽保释条件,以及投诉至今仍未取得控方文件。
辩方称有权申请5千元讼费补偿
辩方又指,若控方在检控上有遗漏、疏忽等,辩方有权申请5000元讼费作补偿。控方解释,检控程序非原地踏步,控方会下次提讯时尽最大努力厘清未来检控方向。此案最终同样押后至明年3月13日提讯,但裁判官未有撤销禁足令及减少报到次数,不过却批准其中3人押后期间离港,包括欲到新加坡作交换生的被告,3人的保释金须增至2万元。
虽然本案已是第二次提堂,但仍有大批市民到庭旁听支持,庭内座无虚席。
案件编号:WKCC3791-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