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造假案】13被告最高判入狱2年 官:为势所迫非理由
港珠澳大桥的石屎砖压力测试涉造假,12经审讯后被裁定欺诈罪成的实验室职员,以及1名早前认罪及后转作控方证人的被告,今(1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接受判刑。该13名今天面对判刑的人士中,其中6人被判即时监禁3个月年至2年不等,4人被判缓刑,2人被判处社会服务令,而早前认罪并转为污点证人的被告则获减一半刑期,被判监22个月,法官判刑时重申,受上司压迫,贪方便等,均不成开脱的理由。
案件原涉19被告 部份早前已认罪
12名经审讯后被裁定串谋诈骗罪成的被告,包括8名前工地实验室技术员:余维德、李咏晖、薛家俊、陈锐铿、姚宇峰、叶德杰、吴汶鸿、张嘉明;及4名前实验室助理:谢德礼、李志勤、陈志成、郭文辉。
本案原本涉及19名被告早前认罪的7名被告为:麦培盛、吴启尧、赵志兴、潘家伟、邝富贤、黎荣发及承认2项使用虚假文书罪的黄国尧,众人被判囚8至32个月监禁不等。
吴启尧因为转作污点证人,今与12名经审讯被裁罪成的人接受判刑。(今被判刑13人的详细刑期请看附表)
当局花5800万作勘深及测试
法官同意大桥最终应该没有安全问题,但却令当局多花5千8百多万元重新作出勘探及测试,才能释除公众疑虑,法官又认为受上司压迫、贪方便、为势所迫等,均不能成为建筑工程不当行为的开脱借口
污点证人获减刑一半
针对转为污点证人的吴启尧,法官认为他虽然并非主管级人员,但却是资深技术员,整个造假计划由他主导,其犯案时段超过2年,指点不同时间入职的员工造假,其罪责比主管级为轻,但远高于其他被告,故以44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不过他曾在法庭作供,并为法庭提供了实质帮助,获扣减一半刑期,判囚22个月。
替犯错同事完成工作被告判缓刑
至于第三被告谢德礼,法官指他虽然涉及13套文件,但根据其他被告的录影会面内容,认为谢或因为勤力,替犯错及懒惰的同事完成工作而犯案,加上他事发时患抑郁症,其案有特殊因素,虽然罪无可恕,但情有可原,被判入狱8个月及缓刑2年。法官同样亦就其余数名犯案时间较短,及造假次数较少的被告,判以较轻的刑罚。
案件编号:DCCC10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