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人民日报》撰文:23条未立法“港独”加剧

撰文: 邝晓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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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中共中央发表《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中央政府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基本政策。
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今日(11日)在《人民日报》文章指,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他称,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已成为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问题和紧迫任务。”

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在《人民日报》的文章全文。

港澳办主任张晓明今日在《人民日报》的文章,实际上为11月曾刊登的《辅导读本》。

张晓明在文中列出十项《基本法》规定属于中央权力的主要条文,当中包括人大释法,就此他称:“基本法解释权的行使不应取决于某些人的主观好恶,而应根据实际需要决定,该解释就解释。”另外他又提及,中央可宣布特别行政区进入战争或紧急状态,全国人大常委会可宣布战争状态或依法决定特别行政区进入紧急状态,中央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可发布命令将有关全国性法律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张晓明指,特别行政区需透过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一国两制体系。他表示,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这也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执法力量,已成为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突出问题和紧迫任务。”

12月3日,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图为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张晓明发言。(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