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检真枪案】5男被控串谋伤人提堂 冲锋警持枪法院外戒备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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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国际人权日”游行昨举行前数小时,警方突击搜查香港多个地址,搜出手枪、弹匣、逾百发子弹、军刀及爆竹等物品,是首次检获与游行活动有关的真枪。五名涉嫌与事件有关的人士,被控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罪,今(9日)午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押送被告到法院时保安严密,除用上密封式的警车押送外,亦有卧枪实弹的警员戒备,市民及记者进入法庭,亦需经安检程序,今天到庭旁听人士众多,当中不乏年轻人。
5名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2月18日再提讯,以候控方作DNA等科学鉴证,5人中只有2人准担保,余下3人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告们由飞虎车押送至法院。(张浩维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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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告年龄介乎20至23岁

五名被告:黄振强(21岁,无业)、吴智鸿(23岁,工程人员)、张俊富(22岁,公开大学学生)、张铭裕(20岁,无业)及严文谦(21岁,报称IVE学生)。五人同被控一项串谋有意图而伤人罪,吴智鸿被控一项无牌管有枪械及弹药及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张俊富被控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五被告下午由飞虎车押送至法院时,有近20名警员及警犬在场,亦有冲锋队持枪戒备。约2时半,有约40市民到庭想进入法庭,庭外一度“打蛇饼”,他们进庭时亦需要进行安检手续,包括要经金属探测器扫身及搜袋。有警员向市民呼吁,不可带雨伞、水樽、火机及利器等物品进入庭。

控罪指,五被告涉于今年12月8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非法及恶意伤害香港警务人员,意图使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

警方在12月8日的游行前于多区搜查,并发现真枪。(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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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工程人员被告涉藏枪及武士刀等

报称任工程人员的被告吴智鸿,另被控同日在北角富嘉阁某单位管有一支手枪、四个弹匣及106发子弹,而他没有持枪械及弹药的管有权牌照或经营人牌照。他在同一单位,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把武士刀及两把军刀,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公大生被告则涉藏避弹衣

公大学生张俊富,则被指在上述日期,在荃湾致利工业大厦某单位,管有攻击性武器及其他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一盒爆竹、一盒烟花、11枝伸缩棍、一枝雷射笔、四枝辣椒喷雾,及一盒装有13件避弹衣陶瓷板,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首三名被告:黄振强、吴智鸿、及张俊富,被拒保释,还押惩教署看管;余下两被告张铭裕,及严文谦,则分别准以8千及1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并须守每晚10时至早上6时的宵禁令。

案件编号:ESCC269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