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2岁男与两女生准保释 条件:不得参与10人以上集会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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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订示威者于上月发起“三罢”,阻塞多处交通主要道路及铁路,而警方则拘捕多人。其中三名学生涉把竹枝掷在大埔墟的铁路上,包括一名12岁男学生,被控一项意图危害乘客等安全而在铁路上放置物品罪。他们早前申请保释被拒,今(3日)向高院再申请保释,均获批准。但他们需遵守多项保释条件,包括不可参加10人以上的公众集会。
三名向高院申请保释的被告分别为中大学生卢佩瑶(21岁)、王姓女学生(16岁),以及一名12岁中一男学生。他们指他们于上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州仔段某天桥,意图危害乘座位于大埔墟的铁路上车辆或身处该铁路上的人的安全。12岁男学生另被控在大埔公路一天桥上袭击督察X及管有一支扳手。
三人准以10万及5万保释
他们的申请今获批,其中卢和王准以10万元保释,而12岁男学生则准以5万元保释。此外,三人在保释期间不准离港和参加10人以上的公众集会。他们亦需遵守宵禁令,星期一至五的晚上6时至翌日早上6时,需留在报称住址。而星期六和日的宵禁时间,则为中午12时至翌日早上6时。
涉串谋袭岑子杰男子申保释被拒
此外,售货员罗建华(29岁)被指涉及于本年8月,在佐敦袭击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被控串谋蓄意严重伤人等5罪。他今亦在高院申请保释,但申请不获批。
而被指在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之回旋处,管有三瓶汽油弹的专业教育学院女学生陈正亭(二十岁),其保释申请则遭拒。
案件编号:HCCP 528、581、6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