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泳池施展大蛙手非礼多名女生 官斥须判阻吓刑罚 囚10个月
撰文: 郭颢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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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工人涉嫌在公众泳池畅泳时,伸展“大蛙手”非礼多名8至13岁的习泳女生,被控以多项非礼罪,经审讯后被裁定其中4项非礼罪成,案件今(3日)在九龙城法院判刑,医生评估被告重犯机会属中等。裁判官指法庭对涉及儿童的非礼案,须判以阻吓性刑罚,判被告即时入狱10个月。
被告杨运华,49岁,已婚。被控以7项非礼罪,指他于今年6月21日,在将军澳游泳池非礼女童A至G,7名女童年龄为8至13岁,经审讯后只裁定他当中的4项非礼罪成。
压力及负面情绪影响犯案
辩方律师求情时称,报告指被告并无娈童癖或触碰癖,被告因受压力及负面情绪影响才犯案,事后已懊恼,医生认为他重犯的机会属中等,被告的家人亦表示会继续支持他。
惟裁判官指,涉及儿童非礼案件,要判以阻吓性刑罚,以展示社会对这类案件的厌恶,并须顾及受害儿童可能受到的心理影响。考虑被告过往并无同类案底,每项控罪判4个月监禁,部份同期执行,总刑期10个月。
事主觉被告手部擘得好开
多名事主早前透过法庭的视像系统作,她们当日在泳池的6号线进行练习,其间被告亦在该线上,有女事主见到被告所游的蛙式,觉他的把手分开时,他的手擘得好开,姿势有异,当被告游到她身旁时,她感到大腿被按了一下。她初时以为被告只是不懂游泳,后来被碰到两至三次后感怀疑,并告知教练。亦有女生称被摸大腿、腰及膊头等。最后报警。
案件编号:KCCC 207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