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TATP】中六生涉管有爆炸品被控 暂毋须答辩须还押看管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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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爱马鞍山中学日前得悉校内疑有爆炸品,最后校方报警,警方接报后拘捕两名涉案男学生,并对其中的18岁学生控以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今(29日)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指携带用锡纸包裹的0.5克TATP粉末。他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高伟雄将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24日再讯,以候专家报告,及化验涉案爆炸品、被告的手机等。被告被拒保释。
被告黎文光(18岁)就读中六,其母亲、师长及同学到庭旁听。他被控于11月27日在学校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过氧化三丙酮(TATP)。
控方指份量足炸断手掌
控方指当天是上课日,校内师生逾300人,涉案粉末在班房找到,当时课室内有6名学生。据了解,校方得悉后报警。警方爆炸品处理组到场后,决定即场稀释涉案爆炸品。控方认为该份量可炸断手掌,但辩方对此表示质疑,形容该份量的威力只如鞭炮。
中学校长及驻校社工形容被告守规矩、喜欢上学,平和友善并极富好奇心。
案件编号:STCC42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