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11月首两星期1318人被捕 17人无条件释放

撰文: 梁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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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6月的反对《逃犯条例》修定而引发的大型警民冲突持续而今仍未完全平息,至今的驱捕人数持续急升,今日(27日)的立法会质询中,议员郭荣铿问到有关被捕人数等问题,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以书面回复时指,单单本月1日至14日的因参与有关活动拘捕数字,当中包括违反《禁止蒙面规例》而被捕人数为1318人,其中116人已经或正在司法程序,17人无条件释放,但对于有关警方调动车辆方面,指相关资料涉及警方的行动细节,不作公开。

本月1日至14日的因参与有关活动拘捕数字,当中包括违反《禁止蒙面规例》而被捕人数为1318人。(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李家超表示,由今年 6 月初至今,本港有超过900宗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当中很多演变成暴力违法活动。本月1日至14日的因参与有关活动拘捕数字,当中包括违反《禁止蒙面规例》而被捕人数为1,318人,当中1,185人的个案仍在调查中,116人已经或正在司法程序,17人无条件释放;10月份被捕人数为1,189人,当中991人的个案仍在调查中,141人已经或正在司法程序,57人无条件释放。

他提到,由6月9日至11月14日,涉及有关活动的被捕人数一共为4,317人,当中3,508人的个案仍在调查中,644人已完成司法程序,167人无条件释放。

10月5日至11月14日 因蒙面法被捕人士有3人获释

此外,他提到,高等法院于上周五(22日)就《禁止蒙面规例》的司法覆核案件的裁决作出命令,宣告《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不符合《基本法》及《禁止蒙面规例》违宪并失效,但同时就上述命令颁下暂缓执行命令,为期7天至11月29日。由10月5日至11月14日,有关《禁止蒙面规例》(第3条)的拘捕数字为627人,当中529人仍在调查中,95人已经或正在司法程序,3人无条件释放。

由6月9日至11月14日,涉及有关活动的被捕人数一共为4317人。(资料图片/罗君豪摄)

此外,任何被捕人士一般不会被羁留超过48小时,任何人士被警方拘捕后,会尽快被带到值日官前,确定其拘捕及拘留的合法性,及后交由调查队伍调查,他表示,警方之后会决定是否需要羁留有关被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