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违契工厦增至11幢 包括明报工业中心 地政限14日纠正 

撰文: 鲁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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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场工厦大火,令政府月前高调宣布将针对违规使用改变工厦用途的单位采取行动,并宣布全港六幢设有危险品仓库、涉及公众人流的工厦,当局会优先取缔其中的违契单位。地政总署今日正式展开行动,怀疑违规工厦由原先的六幢增至11幢,当中包括明报工业中心A座。地政总署今日又向违规单位发警告信,要求单位负责人于14日内纠正,否则将会收回单位。违规大厦当中包括健身中心、获艺发局资助的剧团,及艺人陈豪开设的咖啡室等,今日咖啡室仍照常营业。地政总署今日于部分违规工厦单位门外贴出通知书,要求单位负责人三日内联络地政人员进行视察。

地政总署今日展开行动,将怀疑违规工厦增至11幢,当中包括明报工业中心A座。(资料图片)

巡查11幢工厦73宗个案

新增的违规工厦包括观塘美亚工业大厦第1座、长沙湾好运工业中心、柴湾明报工业中心A座、柴湾安力工业中心及大围安豪工业大厦,地政总署今巡查共11幢大厦中73宗个案,其中19宗个案已停止违契用途,20宗个案仍然违反地契用途,另有34宗怀疑个案需继续调查。地政总署指会陆续向确定违反地契的工厦单位业权人发出警告信,要求于14天内纠正违契用途,若在警告期届满后,仍未完成纠正,分区地政处便会启动程序重收该单位。

咖啡室今日仍有客人出入,惟职员拒绝受访。(潘安奇摄)

涉公众人流及危险品仓工厦优先取缔

地政总署又指,违契用途“涉及公众人流”的例子包括学习中心、娱乐及康乐场所、商店、食肆、宗教聚会场所等,有关安排是为了保障出入该类单位的学员、顾客等公众人士的安全,因为若有关违契单位所处的工厦同时有持牌危险品仓库,对出入的公众人士会构成明显风险。对于其他类别的工厦违契个案,地政总署指继续现行安排,即发出警告信要求业权人于28天限期内纠正违契用途,否则会把警告信送交土地注册处注册,并且保留在下一轮行动中,采取进一步执行契约条款行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