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因怀孕未获公司续约及发花红 平机会助入禀区院申索
撰文: 麦凯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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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机会今日(15日)表示,根据《性别歧视条例》代表一名女士向区域法院提出法律诉讼;该女子称答辩公司基于她怀孕而歧视她,不向她发放年终花红,以及不予她续约。平机会就此个案提出法律诉讼,希望加强公众认识《性别歧视条例》下所赋予在职怀孕女性的权利,同时亦提醒雇主,对雇员作出怀孕歧视行为乃属违法。
平机会(15日)根据《性别歧视条例》代表一名女士向区域法院提出法律诉讼。该女子,即申索人曾受雇于答辩公司,担任高级经理。申索人指称答辩公司基于她怀孕而歧视她,不向她发放年终花红,以及不予她续约。
根据《性别歧视条例》,若任何雇主基于雇员怀孕而使该雇员受到不利的对待或被解雇,都有可能构成歧视。怀孕歧视是指基于一名女性的怀孕或相关产假而给予她较差的待遇。《性别歧视条例》保障妇女在雇佣、提供货品、设施或服务等范畴免受怀孕歧视。
平机会指出,在2016至2018年期间,收到223宗怀孕歧视的投诉,占期间整体《性别歧视条例》的投诉约32%,认为数字反映在职怀孕妇女仍然面对不少歧视。平机会就此个案提出法律诉讼,希望加强公众认识《性别歧视条例》下所赋予在职怀孕女性的权利,同时亦提醒雇主,对雇员作出怀孕歧视行为乃属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