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涉性侵智障女】事主称怕遭杀害不敢反抗 被奸后下体出血
特殊学校社工涉在校内校外多番性侵患有自闭症的轻度智障女生,案件今午(4日)续审。庭上播放事主的录影证供,她指被告某日带她往大厦的天台板间房强奸,期间换了4、5个安全套。她因怕被杀害而没有抗拒,洗澡时下体出血,意会到“破咗处女膜”。被告另一次犯案时,更从长沙湾跟踪她至荃湾,又箍住其颈项,阻止她离开。
被告曾要求删约会讯息
被告翟光辉,57岁,被控19项罪名,包括非礼、强奸、企图强奸,企图在未经同意下作出肛交,及与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及肛交等。事主X案发时15至16岁。
庭上播出X的证供,她指2018年2月,被告要求她删除手机中有关约会WhatsApp讯息,之后更抢走其手机。同年4月,被告与她在葵芳午膳后,拉她前往葵涌某大厦,并推她入天台的狭窄单位。X虽想过逃走,曾望向门口,但因“惊佢杀咗我”,故没有实行。
事主称痛到出唔到声
被告从柜内取出事先买好的安全套,涂上润滑剂,三度插入X的阴道。X形容当时“痛到出唔到声”,并透露被告曾换过4、5次安全套,并说:“如果唔换会穿。”事主称被告在最后一次有射精。X在该单位洗澡时,感到下体疼痛,见到阴道出血,意识到“破咗处女膜”。X指,因被告曾经掐她的颈,她害怕被告会杀掉她,故没有挣扎。此外,他曾起身走去门口,又曾伸手阻她离开。
曾在多处遭拥吻及隔衣抚摸
翌月,被告再次相约事主用膳,X母致电叫X帮忙往荃湾取东西,惟被告掐她的颈,又拉她的背包,令她难以逃走。X续道,被告一直从长沙湾广场跟踪至荃湾,又守在大厦等她取完东西。他其后再于公园及港铁站月台拥吻及隔衣抚摸X,X三次说不,他均没理会。
控罪指,被告于2017年7月29日至2018年6月9日11次非礼女童X,案发地点包括事主就读的学校、荃湾公园、荃湾西港铁站、屯门黄金海岸、屯门某屋苑停车场和大榄郊野公园。被告于上述时段,亦曾于校内及葵涌某大厦天台强奸、企图强奸、企图肛交等。
聆讯明续。
案件编号:HCCC1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