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 谁之过?风雨兰新海报吁勿责受害人
撰文: 罗嘉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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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熟又跟对方回家?”、“不饮酒就不会出事。”、“穿短裙露大腿就预了让人摸。”以上责备对被侵犯的受害人而言,并不陌生,而将责任推在受害人身上,除了造成二度伤害,亦令事主不愿报案。风雨兰中心主任伍颖琳相信警方公布的强奸案数字只是冰山一角,因此中心以“系我嘅错?”为题,推出新海报,吁大众反思谁该为强暴事件负上最大责任。
警方强奸数字仅冰山一角 去年1月至10月,风雨兰接到105宗怀疑受侵犯的求助个案,但警方公布的同期强奸个案只有58宗。伍颖琳认为数字的落差反映被性侵者不愿报案情况严重,部分个案受害人会怪责自己饮酒、打扮性感、“俾错Signal”等,甚至认为即使报警,警方都不会相信自己被强奸,因而打消报警念头。 受害人自责“点解咁大个人都俾人呃?” 伍颖琳有10年辅导性侵个案经验,指事主普遍出现自责情绪。曾经有受害人,事发时年约三十岁,透过应用程式认识施暴者,经过三个月的交谈对话后,相约见面食饭。期间施暴者指餐厅环境嘈吵,邀请受害人到宾馆聊天,事前答应事主只是单纯聊天,但受害人跟对方上宾馆后,随即被施暴,期间受害人不断挣扎、反抗。伍指辅导过程中,受害人不断怪自己太蠢,不断反问:“点解咁大个人都俾人呃﹖”事主认为根本无人会相信她,只会觉得她“抵死”,最终没有报警。亦有少女被强暴后,母亲陪同见社工,言谈间,母亲流露对女儿的怪责,认为女儿愚蠢以致受骗。 风雨兰推出的新海报以“系我嘅错?”为题,希望大众反思谁该为强暴事件负上最大责任。伍颖琳呼吁:“社会大众要认清真相,所谓真相就是要知道施暴者要为罪行负上全责,即使受害人打扮性感、饮醉酒,都不代表可以被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