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TVB就财物被损毁及员工受袭申禁令 遭高院拒绝
近月反修例示威期间,无线电视记者受到袭击,其采访车及摄影机亦遭毁坏。无线电视本周一向高法等院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袭击无线电视记者及毁坏其财物。案件今(1日)在高院处理,法官陈美兰听罢陈词后,拒绝颁下禁制令。法官指,本年10月7月起已没有相关节袭击和毁坏其财物事件,认为没有证据显示有真正的威胁。
要求颁令不可侮辱和伤害TVB员工
申请人为电视广播有限公司(下称TVB),而答辩人则为非法及恶意破坏TVB财物的人士,以及非法及恶意伤害TVB员工的人士。
TVB在入禀状中要求,法庭颁令禁止破坏TVB的财物、在财物上涂鸦、书写任何文字等;不容许伤害、侮辱或引致TVB员工身体损伤。此外,TVB可向被告追讨损失。
官指若8月提申请或会批
法庭在开庭后即问无线的代表律师,最近一个月没有袭击TVB一类的事件,为何法庭仍要批出临时禁制令,又指若他们于8月时向法庭申请,法庭或会批出。无线的律师回应指,相关事件虽不是每天发生,但间中会出现,又指无线要保障员工安全。律师又强调,是次申请不止涉及无线,亦保障新闻自由。
认为有禁令亦难执行
法官又质疑,若批出临时禁制令,该如何执行,以及如何证明相关人士干犯禁令。法官指,TVB的记者在采访时不愿透露其身份,反问是否要举旗表明TVB记者身份。
法官继问,律政司昨获批的临时禁令,禁止任何人在网上发布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资料,是否亦可保障无线。无线的律师回应指,昨日禁制保障的对象非传媒,与是次申请不同。
10月起没有新增事件
惟法官认为,本年6月起发生包括包围无线员工和损毁其财物的事件,有示威者亦有就事件道歉,亦有人呼吁不要再针对记者。自本年10月7日起,更没有袭击TVB员工和毁坏其财物的事件。
未有证据见有真正风险
法官认为,是次申请与一般禁令不同。一般禁令是针对被告占用或侵入原告的地方,但本案中的无线记者不用事前公布采访地点和时间。同时,他人亦不易辨别无线记者的身份,她认为,未有证据显示有真正的风险,故反对批出临时禁制令。但指案件可日后再审讯。
近期有多个机构,包括机管局及港铁等以受威胁为由,要求法庭颁临时禁制令,均获法庭批准,今次是近月来就相关情况的申请禁制令而遭到拒绝。
案件编号:HCA 197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