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铁前车长偷拍女子裙底 称缺母爱及得妻原谅 判社服令160小时

撰文: 冯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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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港铁前车长3年前于葵芳站附近,疑以电脑袋藏相机镜头偷拍女子裙底。他当场遭便衣警员发现,警方其后在他住所电脑起出16段裙底春光片段。他承认一项企图作出有违公德罪,辩方早前求情指因他从小缺乏母爱,未能获得安全感,并已获新婚妻子原谅,今(23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邓怡南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企图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资料图片)

被告邓怡南,27岁,原控以17项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罪,经修订后改控一项企图作出有违公德罪。

母亲患躁郁症

邓承认控罪,其代表律师早前求情指,邓母在他年幼时患有躁郁症,致他未能感受母爱。邓的新婚妻子亦为他求情,表示已原谅他。裁判官罗德泉采纳感化报告建议,判被告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电脑袋内藏相机偷拍

案情指,在2016年4月23日,警方在葵芳港铁站发现被告形迹可疑,跟踪身穿短裙的女子。警员截停被告,发现其电脑袋有一处缺口,内藏有相机镜头,被告警诫下承认犯案。

案件编号:WKCC300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