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冲突】6男被控提堂 有被告投诉遭警逼唱《愿荣光归警察》
本周日有网民因应反修订《逃犯条例》及《禁蒙面法》而发起“18区开花”行动,全港多区爆发警民冲突,多人被捕。其中6人涉嫌在旺角区犯下不同罪行的男子,分成4案被控,今午(15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除其中1人仍然留院未能应讯,其余5名能上庭应讯的被告,只得一人获准保释,案件押后至12月再讯。另有被告投诉被捕后,遭警员恐吓,更被迫唱《愿荣光归警察》。
6名被告年龄由16至30岁,分别以4案提告。
两被告涉企图向旺角警署纵火
首案两名被告:16岁越南藉男子(学生),及林小雄(20岁,地盘工人),被控一项企图纵火罪,指他们于本年10月14日在旺角警署纵火,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并罔顾警务人员及路人的生命是否会因而受到危害。16岁被告另被控于同日在上海街一单位管有攻击性武器,即用啤酒瓶制成的三个燃烧弹。
投诉被迫唱《愿荣光归警察》
代表该越南藉被告的律师在庭上作出投诉,指被告在警署录取口供时受到恐吓,又指警方在没有搜查令,及未得被告同意下强行搜屋。更指警员在录口供前,要这名年纪最轻的被告,按照一张纸上的歌词,颂唱《愿荣光归警察》。
两男涉与“起飞脚”男袭警
尚有一案涉两名被告:谢信诚(30岁,地盘工人)及甘维邦(24岁,土木工程师)的案件,两人被控四项罪名,包括意图抢劫而袭击他人、袭警、藏攻击性武器,及管有他人身份证。
涉意图抢劫警员
控罪指他们于今年10月13日,在旺角雅兰中心外袭击警务人员W,意图抢劫他。甘另被控同日同地袭击警员W、管有伸缩警棍、以及管有他人身份证,而甘现时仍在明爱医院留医,今未能出庭应讯。据了解,警员W被不明人士“起飞脚”踢倒后,谢随即冲前抢警枪,以及打警员头部,而甘则再以伸缩警棍袭击警员。
装修工涉毁警车被控
另外,被告林浩轩(18岁,学生)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指他于本年10月13日在深水埗福华街与钦州街管有攻击性武器,即一把瑞士军刀及一枝铁通。
被告罗伟洛(26岁,装修工人)则被控刑事毁坏,指他于本年10月13日在旺角弥敦道近亚皆老街交界损坏一辆警车。
获保释被告下次需呈补习班出席记录
林小雄的代表律师在庭上投诉,警员拘捕他时以警棍殴打其头部至流血,却不让他求医,裁判官随即表示要立刻将他送院,押后他的案件至明日再处理。
裁判官最终只批准学生被告林浩轩以3000元保释,期间他不得离港,并要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裁判官亦下令他要准时出席补习班,下次提讯时要向法庭展示出席纪录。
谢信诚、罗伟洛以及16岁越南藉被告均需要继续还押。林浩轩、谢信诚的案件押后至12月23日再讯;而罗伟洛及16岁越南被告的案件则押后至12月10日,以待警方作进一步调查。
案件编号:KCCC2544-254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