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修例】中大女生公开遭警性暴力 警:已保留CCTV、相关纪录
中大女学生吴傲雪昨晚在与校长段崇智会面中,公开自己拘留期间遭受警员性暴力的经历。警方在今(11日)日召开记者会表示,较早时已留意到网上平台有指遭受警方性侵的指控,但是由于从未有人表明身份,令警方难以跟进,今次该女生勇于行出第一步公开经历,令警方可掌握事件的基本资料,亦会保留相关的闭露电视及记录。
被问到“香港栏后”吕丽瑶去年公开被性侵经历后,事件由重案组跟进调查,为何今次由投诉警察课先作出跟进。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强调,投诉课有刑事案件的调查权力,由投诉课作为跟进起点,是因为案件涉及警员,但吕的个案施袭者是“另一身份”,所以由重案组跟进。
总督察张宝月:对事主勇于踏出第一步“好欣赏”
家庭冲突及性暴力政策组总督察张宝月表示,警方非常重视相关指控,明白事主要勇气公开经历,是很大突破,对她的决定“好欣赏”,赞赏她“勇于踏出第一步”,对调查有很大帮助。张表示,警方一直以公平公正调查案件,不论涉事者是否被捕,都会保护其身份,防止其遭受伤害。
她指,投诉警察课今早已启动调查程序,主动介入事件,尝试致电、留言、透过大学联络事主,但至今仍然未成功联络她。她呼吁大学陪同事主接受警方协助,亦可在监警会陪同下会面,又指事主不应哑忍,希望能尽快联络对方,找出事情真相。
中大指,学生事务处一直与包括该女同学在内的被捕学生,保持紧密联系,提供法律上、情绪及其他相关支援,校方会继续跟进该同学。
被问到该中大女生在不同场合曾公开遭受警员性暴力的经历,为何警方一直未有主动调查,是否失职,张宝月表示,较早时在网上平台留意到不同的相关指控,但从未有任何人表明身份投诉,但今次该女生除下口罩,公开经历,有助警方跟进。
她指,事主昨日提供重要线索及资料,包括身份、时间、日期、地点,警方才可以主动跟进,又称事主若可以落口供,会令警方调查更加理想。
对于有指新屋岭扣留中心被捕者曾被警员鸡奸,警察公共关系科署理总警司江永祥指,有关指控属严重,若未能寻持当事人,会影响警方作出公平公正调查。
投诉课作跟进起点有别“吕丽瑶案” 因事件涉警员
被问到“香港栏后”吕丽瑶去年公开性侵经历后,事件直接交由重案组跟进调查,为何今次由投诉警察课先作出跟进。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强调,投诉课有刑事案件的调查权力,由投诉课作为跟进起点,因为案件涉及警员,但吕的个案施袭者是“另一身份”,所以由重案组先跟进。
李桂华强调,投诉课有刑事案件的调查权力,由投诉课跟进,可让监警会陪同事主录取口供,有第三方在场下当事人可更安心。 他续指,警方会保留相关的闭露电视及记录,“喺电脑上,可以放心。”
张宝月又称,投诉课警员具备调查性罪行案件的经验,在不同岗位的警员亦有恒常训练处理相关案件,亦对监警会人员有信心,当事人亦可要求社工陪同下接受警方调查,警方亦可转介机构为事主提供心理辅导,陪同事主落口供、认人及解释法律程序,“唔存在畀咗投诉课后,佢个人私隐同保障会少咗。”她又指,投诉课至今并没有接获在新屋岭扣留中心或葵涌警署被性侵的投诉。
事主指发生于葵涌警署 遭男警拍胸
中大女生吴傲雪自昨日起,公开自己拘留期间被警方性暴力的经历。她表示,在9月1日早上于葵涌警署遭一名男警拍打胸部;如厕时曾遭两名女警望向其性器官;搜身期间,有女警未取得其同意下,揭起上衣至肚脐位置,当时有20多名男警在场。据她所指,有其他被捕人士于新屋岭扣留中心遭到警方性侵及性暴力,甚至被轮奸及鸡奸。警方事后两度在社交专页平台发帖文指,非常重视上述严重指控,投诉警察课今早已立即启动调查,尝试联络事主,但至今仍然未联络她。
林卓廷批拖慢搜证进度 张达明称暂难判断
监警会前委员、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表示,初步而言,该女生投诉被警员拍打胸部,涉及非礼,属刑事罪行,但暂时难以判断警方先交由投诉课跟进是否合理。他指,一般程序下,若投诉警员涉及刑事成分,监警会就不能介入,亦要交由刑事调查单位跟进,并征询律政司意见,展开法律检控程序。他指交由刑事调查是保障涉事警员行使缄默权利,“如果系投诉课,你就一定要向上司讲晒所有嘢。”
廉政公署前助理调查主任、立法会议员林卓廷则批评,警方做法并不合理,该女生以实名公开曾遭警员拍打胸部等经历,有合理怀疑属非礼案件,警方理应由刑事调查跟进,立即展开搜证工作。他指,若交由投诉警察课跟进,只是拖慢刑事调查进度,妨碍搜集证据,例如受害人记忆会模糊、证据会散失等,对当事人并不利。
他以早前协助“北区医院长者被警虐打案”为例,投诉课6月底接到有关投诉,却迟迟未有跟进,直至事件在8月公开后,才立即获重案组介入调查,若当事人不及时取得涉事闭路电视片段,则有机会失去重要证据。他又认为不能够按刑事个案严重程度,去决定是否先交由投诉课跟进,“系咪要杀人先直接交由刑事跟进?唔啱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