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医学会会长何仲平:如病人需要 医生纸会写需戴口罩

撰文: 李恩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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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上周五(4日)宣布引用《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5日凌晨起正式生效,社会各界争议声不断。立法会医学界议员陈沛然昨日(7日)在社交网站上贴文批评《禁蒙面法》令医生进退两难;病人要求医生写证明需要戴口罩,医生随时会被投诉、惹上官非,甚至钉牌。
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呼吸系统学讲座教授许树昌表示,抵抗力弱、有流感症状及学童有需要戴上口罩,不会吝啬在医生纸上补充“需要戴口罩”字句。家庭医生李福基则称,医生写“医生纸”时要有心理准备负上法律责任,需自行平衡利弊。
医学会会长何仲平建议,医生在“医生纸”上应写清楚签发日期、病人求诊的日期和需要戴口罩的日数,减少争拗。如有长期病患者向他请求戴口罩证明,他会直接写上“需要长期戴口罩(例如3个月)”,以保障他们不受感染。

医学会会长何仲平表示,相信法庭会尊重医生的专业。(资料图片/李泽彤摄)

何仲平:建议医生写清楚 病人要由边日至边日戴口罩

医学会会长何仲平表示,“相信医生只要凭事实同专业判断写医生纸,法庭都会尊重。”他建议医生写“医生纸”时,应写清楚签发日期、病人求诊的日期和需要戴口罩的日数,减少争拗。何强调,口罩的作用为保护自己及保护他人,所以当病人出现流感病征时请求他在“医生纸”上附加“需要戴口罩”字句,他会不问理由答应。另外,他举例称,如果肾病病人等长期病患者向他求诊,他会在“医生纸”写上“需要长期戴口罩(例如3个月)”,以保障他们不受感染。

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内科及药物治疗学系何鸿燊呼吸系统学讲座教授许树昌表示,适逢流感高峰期,抵抗力弱、有流感症状及学童有需要戴上口罩。(资料图片/卢翊铭摄)

香港中文大学医学院呼吸系统学讲座教授许树昌表示,适逢流感高峰期,抵抗力弱、有流感症状及学童有需要戴上口罩。许树昌称,糖尿病患者、器官衰竭者、接受洗肾者、孕妇等人士的抵抗力弱,一旦经飞沬感染细菌、病毒的后果可能非常严重,因此鼓励他们进出人多挤逼的地方时戴上口罩,保护自己。许树昌又说,如病人出现流感症状,如咳嗽、流鼻水、发烧等,也需要戴上口罩约一星期,避免病菌传播。

病征系好明显、好客观 根本唔会告得入个病人

遇上上述人士求诊,许树昌会直接在“医生纸”的补充一栏填上“需要戴口罩”字句,他说:“以往都唔会特别写需要戴口罩,依家为咗保障病人,唯有加多句。”被问及是否担心写了书面证明,会有机会被召上法庭协助答辩,他直言:“病征系好明显、好客观、无争议性,根本唔会告得入个病人,所以我唔介意做咁简单嘅事。”

家庭医生李福基:法律责任或令部分医生却步

家庭医生李福基则坦言,如市民因小病,如伤风、头晕而向他请求需要戴口罩证明,他可能会选择婉拒,只提供病假纸;但如果病人患上流感、肺炎等严重的传染疾病,则会回应有关要求。“的确有机会遇到准备出去游行示威嘅病人,喺医生纸写得(“需要戴口罩”)就要预咗,随时可能要上庭为病人解画。医生要自行平衡利弊,都会有部分医生因为法律责任而却步。”

大律师陆伟雄称,医生纸并非灵丹妙药,不能凌驾所有罪行。(资料图片)

大律师陆伟雄:医生纸不能凌驾所有罪行

大律师陆伟雄称,医生纸并非灵丹妙药,不能凌驾所有罪行。他指出,病人或需证明病征有戴口罩的必要性,也有可能被要求解释为何身体抱恙仍要外出;执法的警务人员有权决定是否接受病人的辩解,律政司也会再考虑该辩解是否可信。陆大状补充,病人戴上的口罩类型及质材也对案情有影响,“譬如流感病人戴上黑色的外科口罩也算是无可厚非,但以头巾包脸或戴上防毒面罩便属非必要,被控告的机会亦会增加。”

医管局:会向求诊人士发医生纸 列明所需病假日数

就蒙面法或令医生、病人惹官非,医院管理局发言人回复称,一般而言,公立医院及诊所向求诊病人发出的“医生证明书”(Medical Certificate)会包括医生对病症的初步诊断结果,及求诊人士所需病假日数。发言人又引述政府新闻处于10月5日发出的新闻稿:“新规例跟公共卫生的呼吁是没有抵触的。有关规例并不会禁止市民因其健康需要佩戴口罩,以预防疾病感染或传播。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感染的其中一个方法,为防止传染病例如流感的传播,政府建议一系列的防御措施,包括接种相关疫苗,及保持良好个人和环境卫生等。”

医委会发言人回应称,将不会就某情况所引起的专业操守问题为个别人士提供意见。注册医生或其他人士如欲就某情况所引起的专业操守问题寻求意见,应咨询有关的专业团体或私人法律顾问。市民如欲向医委会作出任何与注册医生专业操守有关的投诉,可透过医委会网站参阅有关投诉程序的资料。 当医委会接获投诉后,会按照《医生注册条例》及其附属法例 《医生(注册及纪律处分程序)规例》的程序处理有关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