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测量师与夫涉骗房津488万 以私隐为由 拒透露夫也享资助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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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名女产业测量师,涉嫌与在私人机构任职的丈夫合谋,隐暪其夫获雇主提供的房屋资助,以此申请得政府的房屋津贴17年,款额达488万元。两夫妇否认欺诈,案件今(8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控方透露,库务署署长2000年曾要求女被告提交其夫未享有房屋津贴的证明,惟他们以私隐为由拒绝。至2017年,署长再作要求,两人再拒绝,署方遂直接去信男被告的雇主,才发现他亦一直享有公司提供的房屋福利。
女被告黄淑珍,59岁,房屋署产业测量师;男被告陆栋才,56岁,于永安电脑系统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两人否认欺诈罪。
已婚公务员不能享受双重房屋津贴
控方开案陈词指,陆自1989年起,已享有其雇主永电提供的“住屋资助计划”,并每月获房屋津贴;而黄在1995年起亦获政府“自行租屋津贴”的资格,惟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已婚公务员不能享受“双重福利”,即若其配偶已从若从雇主获房屋津贴的话,公务员便没资格领取政府房屋津贴。
自2000年3月至2017年7月间,黄申请了租津9次,而每次申请时黄也要呈交声明,确认丈夫没从雇主收取房屋津贴。
以提供证明与私隐条例有冲突
2000年黄首次申请租津时,库务署署长批核申请前,曾要求黄提供证明,显示丈夫没有从雇主领取房屋津贴,但黄表示有困难,因为私人公司并无义务处理相关请求,而相关请求亦会与《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有冲突,并认为库务署质疑其丈夫的诚信。最后黄未有呈交相关证明,但获批出租津。
署方正直向雇取查问揭发
2017年8月,署长再要求黄交出相关证明,但黄拒绝遵从,而由于黄拒绝提供证明,署长去信永电查询,结果发现黄的丈夫自1989年起已领取公司的房屋津贴,二人于2017年12月13日被捕,而黄在9个申请中,共收取了488万元租津。
案件编号:DCCC60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