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心理学家:加重示威者心理负担 错误时机难有成效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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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今(4日)宣布,以《紧急法》方式订立“禁蒙面法”,法例会在10月5日零时起生效;违法者最高可被监禁1年、罚款2.5万元。
有心理学家指出,若禁止示威者蒙面,会加重示威者承担的责任,或有助减少冲击行为。不过他坦言本港现时社会情况不稳,于现阶段推出未必能达至预期效果,特别是示威者正面对刑罚较高的罪名,蒙面法难以构成阻吓作用。

万家辉认为,政府于现阶段立法不能达至预期效果。(资料图片)

心理学家:禁蒙面加重示威者责任

对于政府欲透过禁止示威者蒙面减低冲击场面,临床心理学博士万家辉从心理学角度分析,称示威者蒙面后的行为的确会变得更大胆。他解释,当全部示威者均蒙面时,个别人士会感到身份模糊,“觉得无人会认得佢”,变相令个人责任降低,导致较为大胆的冲击行为。他续称,设立蒙面法的目的为加重示威者承担的责任及心理负担,务求减少冲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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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局势不稳 难构成阻吓

不过,万家辉续称,法例于社会相对理智的时候推出才能发挥作用,而本港社会现时动荡不稳(social unrest),不少人无论在情绪、行为上均呈现出不理智的表现。他相信,于现阶段设立蒙面法无助解决本港困局,亦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前提系示威者真系会听你讲除低口罩。”他指出,作出冲击性行为的前线示威者正面对最高刑罚为10年的暴动罪,“有啲甚至连死都唔怕”,认为蒙面法罚则相对较轻,难以构成心理上的阻吓作用,亦难令他们除下面罩显露身份。

至于立法后会否阻吓在后排作支援的“和理非”,万家辉承认或有部分人受法例影响未敢上街,但认为仅属少数。他解释,在心理学角度而言,犯罪前会衡量法例罚则及诉求的重要性,“好似偷嘢之前会衡量法例同需要,如果需要override(超越)刑责都会照偷。”他续称,近日不少游行集会均未获警方批准,仍有大批“和理非”选择出席,认为大部份参与市民视自身的诉求较刑责风险重要,因此估计条例效用未如政府预期。

法国黄背心运动中亦有不少蒙面的示威者。(资料图片)

法国推加辣版禁蒙面法 未能平息黄背心运动

事实上,本港并非首个设立禁蒙面法的地区,全球有多个国家设立禁蒙面法,包括法国、德国、俄罗斯等地。当中法国政府于今年3月通过“加辣版”法例,订明当示威被视作扰乱公众秩序,而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在示威场地及周边地点蒙面,可被罚款1.5万欧元及入狱1年。不过当时法例被批评存有灰色地带,如因避免吸入催泪气体而蒙面是否属于正当理由等,质疑会错误拘捕和平示威者。而推出法例后,黄背心运动依然未能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