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冲突】15男女涉黄大仙参与暴动 被告投诉迫戴“猪咀”拍照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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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修订案引发连串抗争活动,市民于十月一日发起6区集会,当日269人被捕,其中15名男女被指于黄大仙参与暴动被控,案件今(3日)于西九龙法院提堂。全部被告暂毋须答辩,有人投诉警方逼迫他戴上俗称“猪咀”的防毒面具拍照,更威胁道“你咪继续出嚟啰,我收工陀埋支炮出嚟,咪一枪一件啰。”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11月28日,以待警方再作调查,仍在留医的6名被告则延至下周四再讯。被告获准保释,期间毋须守宵禁令,但不可离港并须交出旅游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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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被告中有11人为学生,其中3人未成年。他们同被控一项暴动罪,指他们于本月1日,在黄大仙龙翔道一带参与暴动(详见附表)。据悉,案发时间为下午3时半至5时。
指警员声称“收工陀埋支炮”
第6被告投诉警方拖延就医、逼迫戴上装备拍照,及出言恐吓。辩方指警员迫他戴上头盔、“猪咀”、护目镜等拍照,又称“个个都要咁影”。另外,他被押返住所搜屋途中,警员恐吓道:“你咪继续出嚟啰,我收工陀埋支炮出嚟,咪一枪一件啰。”除了第6被告,另有5名被告亦投诉被迫戴上装备拍照。
控方指有人扔砖及汽油弹
控方不反对担保但提出一系列条件,罗官考虑后准被告以1000至5000元保释,期间毋须守宵禁令,但须定期报到、不可离港并交出旅游证件。
据了解,控方指案发时段有人扔砖、汽油弹等,但没有指控任何一名被告作出以上行为。
案件编号:WKCC383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