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检控官处理示威案后被包围 律政司斥行为损香港法治

撰文: 陈倩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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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15岁男学生早前参与逃犯条例相关的游行时,被发现疑藏有经改装的雨伞、行山杖,及一枝疑混有腐蚀性液体的绿茶等物品,被控以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他于9月27日申请保释遭拒。处理该案的检控官被旁听人士包围及责骂,检控官最后由保安员护送离开。
律政司今日(30日)发声明指,被包围的是一名律政司高级检控官,斥有关行为绝对不能容忍,强调检控人员是代公众担当“秉行公义者”的角色,又斥任意攻击律政司的检控工作,会损害香港的法治。

一名15岁学生在9月21日“光复屯门公园”游行期间,被发现疑藏有经改装的雨伞、行山杖,及一枝疑混有腐蚀性液体的绿茶等物品,被控以一项藏有攻击性武器罪,他于9月27日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遭拒。有近100名人士旁听,当时有人情绪激动大叫“抗议!”层层包围检控官,检控官最后由保安员护送离开。

律政司:检控人员是代公众担当“秉行公义者”的角色

律政司今日发声明指,一名高级检控官在高等法院处理案件后遭包围及辱骂,发言人表示有关行为绝对不能容忍。声明指出,检控人员固然并非可免受批评,但绝对不应该受到无的放矢的谩骂攻击。律政司指,检控人员肩负刑事检控工作非为个人利益,而是代公众担当“秉行公义者”的角色,任意攻击律政司的检控工作,会损害香港的法治。

律政司按证据检控 不因涉案人政治理念或背景

声明又指,就每宗案件的刑事检控决定,律政司是按证据和法律进行客观和专业的分析,检控人员聚焦的是犯案者的行为,而不会因涉案人士的政治理念或背景,在处理上有所不同;声明又提及其检控工作没有任何政治考虑,亦一直是不偏不倚、一视同仁。检控人员会以秉行公义为目标,继续以独立自主的专业态度坚守上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