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冲突】教大生要求港铁交CCTV片 官下令保存等待正审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警方防暴警察和“速龙小队”于今年8月31日,冲入港铁太子站月台及列车拘捕示威者。当晚被捕的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会会长梁耀霆,声称准备向警方索偿,并入禀高等法院,并要求颁下“第三者披露令”,要求港铁交出当晚相关的闭路电视片段。高等法院今(19日)颁判词,下令港铁要保存有关片段,直至法庭另有决定为止,但就港铁是否要交出片段,则另定聆讯再作争辩。

教育大学学生会会长梁耀霆入禀要求港铁交出太子站831的闭路电视片段。(资料图片)
+4

香港教育大学学生会会长梁耀霆因应831太子站事件,打算向警方进行索偿,并入禀要求港铁提出相关时段的太子站和荔枝角站闭路电视片段,另再要求港铁保留及不得进行篡改有关片段。

梁的律师本周初在指示聆讯中,要求法庭颁出“第三者披露令”,要港铁向梁的律师提供,于8月31日晚上9时45分至9月1日凌晨1时45分的港铁太子站,以及9月1日凌晨12时30分至2时的港铁荔枝角站的闭路电视片段,以让律师团队检查和制作副本。

新闻稿未提保存荔枝角站片段

法官留意到港铁就事件发出的2份新闻稿,均没有提及到会保存荔枝角站的闭路电视片段,但是次申请却涵盖荔枝角站的片段。法官表示不能否定荔枝角站的片段,或会被港铁按既定程序删去,平衡所有因素后,决定下令港铁要妥善保存太子及荔枝角站相关时间的片段。

本案以“第三方披露令”较合适

法官又在判词指,由于梁现时未有展开任何诉讼,故不能以涉案方的身份,申请以《高等法院条例》第42条要求第三方交出文件,故梁以“第三方披露令”作申请较为合适。

法官在要求港铁须妥善保存相关片段之余,亦给予梁及港铁28天时间存入供词,并就案件排期聆讯。法官又著双方交出今年12月至明年3月的可行日期,予法庭参考。

案件编号:HCMP144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