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男“连侬墙”前争执兼大打出手 准守行为1年
撰文: 李慧娜
出版:更新:
自《逃犯条例》修订争议,全港各区均有市民自发设立“连侬墙”,不过因“连侬墙”发生的冲突亦不绝,上月有中年汉因途经深水埗“连侬墙”,不满有人撕下便利贴而与对方起争执,双方更大打出手,双双被捕。案件今在西九龙法院提讯,裁判官今(11日)准两人以1000元自签保守行为1年了事,但二人在守行为期间不得再干犯涉及暴力的罪行。
被告为黎国泰(57岁)及陆文锋(36岁)。案情指,二人互不相识,不过在本年8月2日晚上,黎看到陆在墙上撕下便利贴,双方因而起争执,期间二人更互殴对方,有途人目击事件报警。二人在警诫下均承认罪行,送院后发现二人均只受轻伤,黎臀部有触痛,左手擦伤;而陆则左前臂有触痛及发红,右手臂有瘀伤。
案件编号:WKMP223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