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工扮少男识12岁女 奉上阳具照求换私处照 认与女童性交候判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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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眼失明的26岁厨房男工,透过Facebook结织一名12岁女童,更自称他年仅15岁。厨工随即向女童示爱,又向对方索取淫照,更愿先拍自己的阳具照给对方,女童不胜其烦,在厕所拍下私处传给厨工。惟厨工继而威胁会公开相片,女童遂到厨工住所,两度和他性交,之后把事件告知母亲。厨工今(5日)在高等法院承认非法性交等4罪,法官先为他索取心理报告,把判刑押后至9月27日,期间男工继续还押。

被告蔡盛昌在高等法院承认刑事恐吓及非法性交等4罪。(资料图片)

向女童示爱兼表明想性交

被告蔡盛昌承认1项刑事恐吓、2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和1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

案情指,26岁的被告和12岁的女事主X,于2017年透过Facebook认识,他们之后透过Facebook和WhatsApps聊天,被告自称15岁。被告之后向X示爱,又表示想与她性交。

女童看过被告下体照即删掉

同年11月,身处学校的X收到被告的WhatsApps讯息,要求X拍下私处,再传相片给他。X反叫被告先传祼照,被告随即把自己的阳具相片传给X,X看罢便删除它。而X最终不胜其烦,到厕所拍摄私处,再把相片传给被告。

惟被告于翌月1日透过WhatsApps向X称,会把X的“相片”在网上公开,叫她要小心。被告继而要求和X性交,X最终同意,并到被告的深水埗住所,两次和被告发生性行为。

法官指被告样貌年轻

X返家后,把事件告知母亲。事件报警后,被告于同年12月2日被捕。他在录影会面称,和X没有性交,但把手指插下X的私处。而警方在被告的手机内,发现X私处的照片。

法官听罢案情后指,被告在Facebook的相片较年轻,关注被告是否使用他人的相片。法官特意叫被告在庭上站起来,观看其容貌后指,被告的样子的确很年轻。

被告有女友但对女童感好奇

辩方求情时透露,被告母亲在他4岁时去世,父亲之后再婚。而被告于6、7岁时左眼失明,他因此以头发遮盖左眼。据悉,被告遭继母打时,头部撞柜,左眼因此失明。

辩方续指,被告案发时有一名女友,但对女童亦感好奇。法官则指案情严重,被告威胁事主,案件亦涉及祼照。法官先为被告索取心理报告,以了解被告是否娈童,及会否重犯。

案件编号:HCCC2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