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两男女涉围堵警署案提讯 控方称须时翻查录影带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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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条例》修订案争议不断,上周连续数晚有市民围堵深水埗警署。3名于上周四(29日)晚上被捕的示威者被控一项暴动罪,其中2人早前留医未能出庭,今(3日)于九龙城法院提堂。两人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11月11日再讯,以待警方检验随身物品、翻查录影等。两人获准保释,但不可离港及不得踏入深水埗警署外墙100米范围。今早有近50名支持者到庭旁听。
女被告李倩莹(20岁,学生),及男被告戴家荣(41岁,汽车维修工人)今日上庭,同案的第三被告黎擎智(26岁,学生),已于昨日上庭。三人被控于上月29日在深水埗钦州街深水埗警署对面,连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暴动。黎昨上庭时亦同被押后至11月11日再讯。戴今穿病人服上庭。
女被告随身物有镭射笔
控方呈上照片,展示李及戴的随身物品,包括李的镭射笔。代表李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形容,控方并无提出具体指控,而被告未有令他人受伤或造成财身损失,离开时遭警方拘捕。据悉,案发时间约为11时半,在场有人向警署投砖,但无证据显示被告是投掷者。
女被告原本要往波兰交流
李在台湾某大学4年级,成绩优异,原定于本月下旬往波兰交流一个学期,该交流计划乃毕业要求之一,若李被禁出境,或会有误学业。
署理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准两被告保释,但不准他们离港,2人最后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并须守宵禁令 ,及不得踏入深水埗警署外墙100米范围。
案件编号:KCCC224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