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中年涉藉同床而睡非礼两女儿 官信次女供词裁两罪成
中年聋哑人士涉于前年,与3名当时7至11岁的子女同床共眠时,先后非礼11岁长女及8岁次女,包括摸胸部及私处,但事后因次女向二姑姐告发时,妻子意外得知事件后与他对质,争吵期间中年聋哑人士更突然冲去捉著次女及扯头发,妻子欲阻止时更被箍颈。聋哑被告就针对Y的非礼罪及普通袭击罪成,案件将于9月20日判刑。
官指妻试图影响两女儿作供
审讯期间,控方传召了大女X、次女Y、幼子Z及妻子A作供,法官分析指,被告妻作供后,曾提醒她不可跟未作供的子女讨论证供,亦不可向他们提及自己作供期间被问及的事情,但从X及Z的证供可见,被告妻违反指示,虽然从X及Z的证供所见,被告妻没有向二人说明她想二人作供时应说或不应说的内容,但法官认为被告妻的确试图影响X及Z庭上的表现,法官对三人的证供存疑。
次女Y口供难即时编作
至于就次女Y的证供而言,法官指她在盘问下没有动摇,而她向二姑姐投诉的内容不可能是自己,或者被告妻所编作的故事细节,也不可能是Y在盘问时即时能编作的答案,故裁定Y是诚实可靠证人,裁定被告就Y的非礼及普通袭击罪成。案件押后至9月20日判刑,以等候Y的创伤报告及惩教署对于袭哑被告安排的报告。
3名女儿因冷气不够凉到被告房睡
针对Y的控方案情指,2017年6月25日,X、Y及Z再次因房间的冷气不够凉,而到被告房与他共眠,被告在被下隔著Y的内裤摸她私处,Y告诉Y后,X将被告的手拨开,被告继而将手掌放在X的胸部中间,Y又将被告的手拨开,及后X及Y下床时,被告捉住X并用手打了X臀部数下,X踢向被告才能逃脱。
妻听到次女向姑姐留口讯揭发
同日早上,被告妻听到Y用其电话向二姑姐发送2个讯息,包括“爸爸琴晚非礼我同大家姐呀”、“爸爸非礼我屙尿𠮶度同埋非礼大家姐个胸部同臀部”。妻继而立刻用手语指责被告,被告用手语回应只是跟女儿玩,争吵期间,被告冲入房间捉著Y及扯其头发,并作左右摇摆,被告妻上前保护Y又遭被告箍颈,她咬被告的左臂才得以摆脱。妻同日报警。
案件编号:DCCC3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