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记者会】麦展豪认亲自批准出动水炮车 事前评估风险决定
撰文: 张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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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5日)“荃葵青游行”最终演变成冲突,警方亦首次出动俗称“水炮车”的“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两度发射水柱。警方今日(26日)下午4时举行例行记者会,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承认,昨日由他批准出动水炮车,而出动期间共发射两次水柱,分别为清除路障,以及于杨屋道作出驱散。麦展豪补充指,若警方事前的风险评估,认为有可能发生严重影响公众秩序安全的事件,就可以出动水炮车。
警务处助理处长(行动)麦展豪、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媒体联络及传讯)江永祥及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今日(26日)下午会见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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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展豪表示,水炮车使用条件为“当警方认为出现大范围或严重社会骚乱,同时出现情况包括有机会造成人命伤亡、严重财物损毁、严重堵塞交通干道,以及公众秩序安全构严重影响”。惟麦展豪补充指,若警方事前的风险评估,认为上述情况可能发生,亦有机会出动水炮车,他又在会上承认昨日由他亲自批准出动水炮车。
另外,麦展豪指昨日冲突中,由于示威者有再进一步暴力提升,广范地使用暴力,多次投掷燃烧弹,相信公众能够理解和明白,警方为何在昨日行动中首次出动水炮车。他续指,水炮车昨日出动期间共发射两次,一次为清除路障,另一次则在杨屋道进行驱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