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青年涉沙田游行用雨伞刺警员 案押后至10月再讯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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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青年涉嫌在上月反修订《逃犯条例》沙田游行中,用雨伞袭警,因而被控袭警罪,案件今(2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其代表律师申请押后案件至10月4日,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给予法律意见,裁判官批准押后,亦批准他保释,惟因被告涉另一案件被拒保,故赖仍须继续还押。
被告赖云龙(19岁)被控于上月14日在沙田担杆莆街袭击警长施培佳。据了解,当晚警方推进防线时,被告疑用雨伞刺向警员的胸口,但警员以盾阻挡,未有受伤,被告当场被捕。
控方今早本来准备听取被告答辩,但辩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待索取控方文件及给予被告法律意见,案件终押后至10月4日。裁判官批准被告以5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需要遵守由晚上11时至早上7时的宵禁令,而由于被告因另案尚被还押,故他获释后才需要每周2次到警署报到。
案件编号:STCC329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