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法律之剑止暴制乱 《人民日报》:当前最紧迫的任务

撰文: 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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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人民日报》海外版周三(14日)发表评论员文章,形容香港如今已经走到了一个危急关头,“坚决依法打击,以法律之剑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是香港当前压倒一切的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

题为〈以法律之剑止暴制乱〉的文章称,连日来香港激进示威者屡屡用极其危险的工具攻击警员、多次到尖沙咀扯下国旗,“嚣张至极、丧心病狂”,这些暴力犯罪行径是对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的粗暴践踏,是对香港市民生命安全的严重威胁,是对香港繁荣稳定的严重挑战。”

文章指出,香港是个法治社会,但“激进分子们参与街头暴力,他们分别涉嫌非法集结、袭警、妨碍警务人员执行公务等罪行。而污损国徽、侮辱国旗的行为违反了香港特区《国旗及国徽条例》”。

文章强调,参与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然而“某些有心人士却鼓吹什么‘违法达义’,标榜用违法手段实现个人或团队利益诉求的合理性。这样的逻辑很荒谬,很滑稽。任何主张,无论自认为它的目标有多么崇高,都不能以违法的方式表达,更不能诉诸暴力。暴力就是暴力,违法就是违法,其性质不会因为它标榜了什么伪命题而有所改变。”

文章最后称,希望“法律之剑止暴制乱,斩除瘴疠之气,刺破恶性毒瘤,还香港一个天朗气清、祥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