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冲突】民权监察王浩贤:警港铁站内放催泪弹具致命风险
撰文: 陈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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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风波持续,全港昨(11日)多处出现示威者快闪围堵行动,酿成警民冲突。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批评,警方曾进入葵芳及太古港铁站施放催泪弹等,行动实属不必要,已违犯执法部队安全指引,又指在密闭空间催泪弹存死亡风险,而太古站内行动更足以酿成人踩人事故。他强调,当时并非别无他法,“似系想发泄多于制服”。
他又质疑,警方以黑衣示威者装扮混入人群当中是为了煽动群众,继而作出拘捕,亦难令人信服激进行为非由警方挑动。
《香港01》昨(11日)曾就警方在葵芳站内施放催泪弹一事向警方查询。
民权观察成员王浩贤认为,警员昨晚于葵芳港铁站闸外向站内发射催泪弹,相关行为已违犯执法部队安全指引。他又质疑,催泪弹于密闭空间使用,绝不恰当,因可引起死亡。他批评,警方作出任何行动,需顾及现场人士安全,当时亦有其他行动可供选择,包括于站内作出拘捕。
他又批评警方屡于民居施放催泪弹的行为, 而且催泪弹可致无差别攻击,必需在别无选择情况下方可使用,“一定要是驱散人群的最后手段”。他又指,根据警方近日行动可见,催泪弹常在无冲突情况下使用,认为以长盾推进已可收驱散之效。
王又质疑,警方昨于太古站逼近电梯旁示威者发射胡椒球枪,“似系想发泄多于制服”,易酿成人踩人场面,认为以现场人手警方可徒手制服示威者。他又质疑,警方扮示威者混入人群行为,意图煽动群众,认为相关行为已违犯执法指引,“神又系你,鬼又系你,鼓励人冲击,之后就拘捕”,他强调警方必须充份交代,何以有警员扮勇武示威者执勤。他认为只为拘捕之说讲不通,因可由便衣出动,身穿勇武装备明显是有目的及有计划,要求监警会尽快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