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游行】社工刘家栋称遭警殴打 提为守护公义及生命落泪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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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刘家栋被指在元朗冲突中,阻碍警方防线推动而惹上官非。而其代表律师庭上投诉,刘在被捕后逾64小时才被带上法庭,违反一般被捕后48小时内带到法庭的做法。他在获保释后批评警方检控他,是要杀一儆百,散播白色恐怖,而现场警员更把他的头,如高尔夫球般殴打。惟他强调他当日只为尽社工职责,避免人命伤亡,无悔当日的做法。

刘家栋(右)离庭时仍穿著医院衣服。(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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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被捕时右眼及颈部受伤

辩方律师庭上指,被告刘家栋于上周六晚上7时许被捕。而警方于翌日晚上11时左右,已完成为刘录取口供,但至今天早上才把被告带上法庭提堂。辩方指,周日晚上11时许至今,亦超过30小时,期间警方没有再向刘调查,要求控方解释为何不尽快带刘上庭。辩方又透露,刘在被捕时受伤,右眼被硬物击中,颈部扭伤。

未带刘出庭因要向他人录口供

而控方庭上回应指,被告被捕后报称不适,被送往医院诊治。而医生指刘可配合调查后,警方才检查其随身物品和录口供。裁判官继而查问,为何警方不在昨日带他上庭,控方解释要继续调查,向其他证人录口供。

官指应严守48小时内带疑犯上庭

而裁判官最终指,法庭非投诉警方之地,又指即使投诉成立,法官也无权处理,但认为警方日后应在疑被犯捕后48小时内,带疑犯到法庭的做法。

而身穿病人衣服、戴上颈箍的刘,在获保释后发言。他直指警方检控他,目的是要杀一儆百,散播白色恐怖,以恫吓其他社工或愿意守护年青人的人到现场。

刘强调当时尽社工职责

刘强调当时只是尽社工的职责,避免伤亡,没有后悔。若可以重选择,他亦会依旧守护生命和公义。刘发言至此,不禁留下男儿泪。

他又指案发时手无寸铁,但遭3、4警员按在地上。对方不但多番警告已被制服的刘不要反抗,更把他的头当成高尔夫球,用警棍殴打。他批评现场的警员身穿制服,但发泄个人的愤怒,并指会保留追究权利。而他受警员不礼貌对待,亦连累其他病人和医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