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游行】4青年涉藏攻击性武器 有人被捕时持美国队长盾牌
警方对727元朗游行发反对通知书,惟有不少市民当天到元朗“行街”,多人被捕。除社工刘家栋被控阻差办公外,另有4名年轻人涉带备不同物品,各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同于今(30日)在粉岭法院提堂。庭上透露,有被告当时戴著头盔面罩,其中一人更穿上疑似电影角色“美国队长”的保护装置,并持有队长盾牌。众被告暂时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9月3日再讯,期间被告须还柙。
4名被告依次为翁伟成(25岁)、朱梓云(23岁)、朱俊恺(18岁)和廖栩锋(19岁),庭上透露他们分别任职汽车公司的市场销售顾问、文员、厨师,而第4被告为刚考完公开试DSE的学生。
四被告各被搜出藏不同物品
控罪指他们于本月27日,在元朗朗乐街管有攻击性武器。首被告涉管有一支伸缩警棍;次被告管有1枝丫叉、1袋铁珠及1把折合式万用刀;第三被告管有1把气枪连充气罐、1个已上膛的弹匣、2个未上膛的弹匣和1包BB弹;第4被告管有1把折合式万用刀。
有被告当时持美国队长盾牌
控方庭上透露其案情,指警方已就元朗的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惟仍有市民游行。当晚约10时40分,有警员发现4名被告在案发地点聊天,上前截查。当时首被告穿著保护装备,状似美国队长,据控方展示的照片,可见有美国队长的盾牌。此外,被告被搜出控罪中的物品。
有被告称当时想帮忙治理伤者
辩方称,第3被告身上有眼罩等物品,是因他本身会打野战。当日,受过急救训练的被告没有计划去游行,但看到有人在元朗受伤的消息,遂前往元朗,以帮忙治理伤者。
而第4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指,被搜出的为万用刀,非控方所指的军用刀,并且随时可见。律师强调,控方指控第4被告的证据薄弱。
四被告全被拒保释
4名被告提出以2千至5千元申请保释,控方反对保释。裁判官认为4人当时参与游行是呼之欲出,若遇到他人阻碍游行,或会以涉案武器袭击对方。
案件编号:FLCC34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