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游行】社工刘家栋被指以身挡警方防线 被控阻差准保释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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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727元朗游行发反对通知书,惟有不少市民当天到元朗“行街”,部份人与警察发生冲突,多人被捕。其中一名被指阻碍警方防线推进的社工,被控一项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警员罪。他今(30日)被押上粉岭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控方指社工在防线前手持社工证,声称为示威者争取时间。裁判官以案件非最严重的一种,准社工保释,案件押后至9月4日再讯,其间让警方继续调查。

被告刘家栋被控一项阻差办公罪。(卢翊铭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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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当时有人掟砖及油漆

被告刘家栋,23岁,被控1项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警员罪。控罪指他于本月27日,在元朗安乐路与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碍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员陈沛杰。

控方案情指,警方于案发时在元朗安乐路设立防线,前方50米外则有约150名示威人士,有人设立路障,并掟砖和油漆。同时,警员透过大声公警告示威者离开。

刘被指以身体顶住警方防线

稍后,警方防线向前推进,而刘站在防线前。警员要求刘离开,但刘未有理会,并继续站在防线前2米。控方指,刘以身体和双手挡住防线,顶住其一名警员的长盾,令防线不能前进。而刘被捕后报称不适,被送到医院。

控方指刘为示威者争取时间

控方担心刘若获保释,会重犯相类罪行。控方解释,刘是一名社工,案发时右手手持社工证,声称为示威者争取时间。裁判官查问,刘为什么是声称争取时间。控方指,录影片段拍到刘这样说,并称要为示威者争取时间疏散。

官指非案情最严重一类

裁判官指案情非最严重一类,控方亦没有基础指被告会在保释期间重犯,准被告以2千元保释。今早有数10名市民今早到法庭旁听,声援被告,坐满法庭的公众席。

案件编号:FLCC341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