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大公报》招牌属僭建 屋宇署发命令要求清拆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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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订《逃犯条例》掀起社会风波,有反对修例的市民陆续发起各项示威游行。早前有网民投诉《大公报》于湾仔国华大楼外的招牌涉僭建,并获屋宇署确认为违例招牌。
据湾仔区议员杨雪盈提供相片,屋宇署今日(24日)到国华大楼张贴清拆令,证实上述招牌违规,并需要于60日内完成还原工程。《香港01》于上周六(20日)曾就事件向屋宇署查询,屋宇署今日回复指,该招牌并没有明显危险,但竖设前未获屋宇署批准,属违例招牌,而该招牌面积属于针对大型违例招牌执法行动的目标招牌,故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条向有关人士发出清拆令。

《大公报》位于湾仔的办公室外挂有大型招牌。(资料图片/梁铭康摄)

位于湾仔轩尼诗道国华大楼外墙上挂有写上“大公报”字眼的大型红色招牌。根据湾仔区议员杨雪盈于社交网站专页的相片,屋宇署于上址张贴的清拆令证实“大公报”字眼的招牌不符合署方批准的建筑图则,违反建筑物条例。署方要求业主拆除涉事的招牌,按照建筑事务监督批准的图则恢复原状;业主需要于30日内展开工程,并于60日内完成。

根据杨雪盈所称,屋宇署日前回复其办事处称,同于外墙上的大型电视屏幕则没有违反《建筑物条例》。《香港01》于上周六曾就事件向屋宇署查询,惟至今仍未获署方回复。

早前于网上流传一封屋宇署的回复电邮,声称就有关大公报的招牌投诉,屋宇署已派员到场视察,并将会按照现行的招牌监管制度,就该违规招牌采取执法行动。根据监管制度,屋宇署发出法定命令后,招牌拥有人须要在指定期限内,拆除违例招牌。

大公报于上月大型反修例的游行期间,曾于其外墙屏幕播放警民冲突的片段,并加插“和平理性、拒绝暴力”的字眼,惹起游行人士报以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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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将跟进萤幕光污染

杨雪盈团队之一、湾仔起步社区专员罗伟珊称,屋宇署于周二(23日)回复证实大公报的招牌为违规建筑物,并于今日早上到场张贴清拆令。她续称办事处过往曾接获附近住户投诉,指外墙上的大萤幕于晚上8至9时仍发出强光。办事处亦就事件向环保署作出投诉,并获署方回复将派员到场跟进。

屋宇署今日回复指,曾于今年6至7月期间接获两宗举报,指轩尼诗道340号外墙大型屏幕下方怀疑有僭建招牌。派员视察后,发现上址1楼面向轩尼诗道外墙有一个面积约为12米 x 2米的招牌,虽然该招牌并没有明显危险,但竖设前未获屋宇署批准,属违例招牌。发言人指,由于该招牌面积属于署方针对大型违例招牌执法行动的目标招牌,今日已根据《建筑物条例》第24条向有关人士发出清拆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