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疑似警员资料永久存于区块链 私隐公署:侵犯性更高

撰文: 韦景全
出版:更新:

修订《逃犯条例》草案触发连串示威行动,警方多次行动中被质疑使用过度武力,惹起外界争议。早前有警员及其亲友遭“起底”,警方先后在全港各区拘捕9人;近期更传出有示威者利用区块链技术,疑将大量警员个人资料上载至虚拟货币以太坊(Ethereum)的区块链中,令当局难以追查上载源头及无法删除资料。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留意到有涉及利用区块链技术披露他人资料情况,这些资料几乎无法被修改或删除,任何人均可登记使用及存取,对私隐的侵犯性更高。截至本月12日,公署未有接获该事件的相关查询或投诉。 警方重申,根据香港现行的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

近期传出有示威者利用区块链技术,疑将大量警员个人资料上载至虚拟货币Ethereum的区块链中。(网页截图)

在LIHKG讨论区有网民贴文,指上月底于Etherscan网站发现,疑有大量警察个人资料加密后被上载至虚拟货币Ethereum的区块链上,并写上一直关注警方的暴力镇压、侵犯人权等情况。

区块链技术是透过对等网络,建立公开及分布式分类帐,在区块内记存电子资讯,而区块与区块之间互相扣连,就形成区块链( Blockchain )。香港区块链学会联合创办人胡钧儒表示,当资料被上载至区块链“公有链”,资料则被永久保存及无法更改,但可以补充内容,“任何人都可以写内容上载,但写上去的未必是真实。”

他指,任何人均可无须核实身份登记使用区块链,而所有个人资料均以加密技术保护,故个人帐号无法追溯。区块链的加密技术,令第三方可在不知原始信息情况下处理资料,以确保敏感信息不被泄露,私隐及保密度高。

对于有指理论上拥有世界上逾51%的 Ethereum矿机演算能力,才能删除区块链上资料。胡举例,如有1,000部计算机,当中501部均有存取,及同意处理资料,即51%控制量,可透过庞大运算力清除内容,但成本相当高。他表示,现时区块链技术多使用于金融交易、身份管理等范畴。

市民在全港多区自发设立连侬墙,表达意见及对政府的不满。(资料图片 / 卢翊铭摄)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黄继儿表示,留意到事件可能涉及利用区块链技术上载及披露他人的个人资料。由于区块链上的资料几乎是无法被修改或删除,以致被公开的个人资料会被永久保存于区块链上;若相关的区块链属“公有链”(即任何人均可登记使用及存取当中资料),当中被公开的资料将会被更广泛地流传,对私隐的侵犯性会更高。

他续指,任何人披露、无论是透过区块链平台、互联网或实体公开展示其他人士的个人资料时,不论资料是否从公共领域取得,都必须考虑收集和使用相关资料的手法是否合法和公平。若收集及披露个人资料以达欺凌、具煽动性和恫吓的不法目的,肯定是不合法、不公平及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的保障资料原则或其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他强调,任何人都必须尊重他人个人资料私隐。类似的欺凌行为亦可能涉及其他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责任。他提醒,违反《私隐条例》有可能构成刑事罪行,当中第26条及第64条是其中两条刑事罪行条文。

警察公共关系科则回复指,近日发现有逾1,100名警务人员及其亲友的个人资料被不当地公开,及有人攻击警察网站、煽动他人毁坏公众设施及刑事恐吓的行为。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调查后,于7月2至3日展开行动,拘捕7名男子及2名女子,年龄介乎16至40岁,分别涉嫌“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刑事毁坏”、“威胁会摧毁或损坏财产”及“刑事恐吓”。 

 警方指,所有被捕人士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8月上旬向警方报到。行动仍在进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又重申,互联网的世界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的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