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会研加快推售租置公屋 委员倡高于绿置居折扣率出售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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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会于90年代推出“租者置其屋”计划,容许公屋租户回购所住的单位,涉及共39条屋邨、逾18万伙单位。其后为配合政府的房屋政策,计划于2005年终止,惟计划下的公屋租户仍可选择购买。房屋署署长应耀康日前于房委会公开例会上提及,房委会将研究如何加快出售余下的4万伙单位。
有委员称,于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会议上,曾就加大折扣率、调迁租户等建议作讨论,以纾缓置业需求,并解决混合业权引发的管理问题。
房委会于1998年推出的“租者置其屋”计划,涉及39条屋邨、约18万伙单位。截至2018年5月,房委会于各租置屋邨单位共持有约26%的业权,意味著超过4万伙单位仍未售出。当中房委会于朗屏邨所持有的业权比率最高,占约65%;由于该邨内共有8483伙租置单位,即仍有超过5000伙单位仍有待出售。其次,房委会在屯门山景邨同样持有54%的业权,意味著仍有超过4000伙单位未售出。
房委会持有的屋邨业权比率
房屋署署长应耀康于周五(12日)的房委会公开例会上,提及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曾就加快出售租置单位作讨论,并提出新颖方案,而房委会将就有关意见作研究。资助房屋小组委员、公屋联会总干事招国伟称,早前曾有委员于会上提及,于租置计划下混合业权所产生的管理问题,并就加快推售余下单位作讨论。他续称,会上曾就多项购买诱因作讨论,包括提出不论年期重推特别折扣优惠予租户、将无意购买单位的租户调迁至其他屋邨,以腾出单位出售予其余公屋户等。
根据租置计划的内容,租户如于租约生效日期起的首年内购买单位可享全额“特别折扣优惠”,即为定价的35%;而次年购买则为半额折扣、等同定价的17.5%,而第三年起购买则不会有任何特别折扣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