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疑女友与兄有染 涉斩死女友后始向兄求证 否认谋杀开审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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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怀疑女友与自己的兄长有染,涉于屯门住所内用菜刀斩死女友。而他行凶后,质问刚返家的兄长,惟对方否认。青年被捕遭控以1项谋杀罪,他否认控罪,案件今(10日)在高等法院开审。

被告谭浩南否认在友爱邨住所内谋杀女友刘淑芬。(资料图片)

被告谭浩南(28岁)被控于2009年4月29日,在屯门友爱邨住所谋杀女友刘淑芬(19岁)。

案发前刘曾与被告兄在家

控方读出开案陈词,指案发时18岁的被告和母亲、兄长居于涉案单位。刘为其女友,间中会到被告家留宿。案发当日下午,刘和被告兄长在单位内,而被告则在约下午5时半才返家。

刘死后才向兄求证

被告兄长约7时一度离开单位,半小时后又折返,被告开门并问兄长,是否与刘有染,兄长否认。被告继而向兄长透露杀死了刘,要求兄长报案,兄长按其要求报警。

刘头颈及四肢多处刀伤

警员扺达时,被告和刘躺在同一张床上,床上布满血迹,警员检获一把菜刀。救护员发现刘时,她已无生命迹象,稍后宣告刘不治。法医指刘的死因为头、颈和四肢有多处刀伤,以及大量失血。

此外,被告的手腕等都有刀伤,被送往屯门医院救治。他于翌月出院并被捕,他在警诫下称原本只想吓刘,无意杀害她。惟他没有预料刘看到他持刀后,反应极大。

案件编号:HCCC33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