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丁屋合约涉用假文件 律师被裁罪成 判入狱8个月缓刑2年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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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门杨小坑村代表沈建荣“跛荣”,与其妻黎绮琴于2013年卷入洗黑钱罪,经上诉后脱罪。惟执业律师陈鉴清做辩方证人作供时,疑披露他助沈氏夫妇处理丁屋转让事宜期间行使虚假文件。陈因而被控,受审后被裁定使用假文书等罪成立。法官今(10日)指他违反律师操守,将要受律师会的纪律聆讯;虽被告没悔意,但考虑到其精神状况不稳,断送了律师生涯、重犯机会轻微,遂酌情判囚8个月,缓刑2年。

被告陈鉴清在区域法院被裁定三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成。(资料图片)

被告陈鉴清,67岁,被裁定两项使用假文书及一项使用假文书副本罪成后,已停止执业并结束其律师行。

报告指被告不认为有犯法

法官判刑时透露被告曾任中学教师,后自修成为律师。她指被告初犯、有良好工作记录、重犯机会轻微,但社会服务令显示被告不认为自己犯法,代表他没有悔意,故不应判以社会服务令。她又斥被告违反对涉案公司的责任及律师操守,行为影响金融机构及信贷评核机制,认为应判监禁。

被告亦要接受律师会纪律聆讯

法官亦考虑到被告自中学已患有抑郁及焦虑,罪成后病况恶化。另外,此案的检控过程曾有延误,被告对法律不理解,且日后要受律师会纪律聆讯,不太可能再犯。法官最终酌情判以8个月监禁,缓刑2年。

处理建丁屋合约用虚假文件

案情指,黎绮琴于2007年声称向新界原居民陈伟文购入一幅地皮,并在该地皮上建造丁屋的权利。被告当时负责替她草拟买卖合约,并借此成功从通用金融获批150万元按揭贷款,以及向土地注册处注册。

而实际上,该块土地和相关权益,早于2000年由商人苏池及刘志伟代理陈伟文售予黎,并由被告负责法律事宜。被告明显知道他所准备的买卖协议和转让契为虚假,但仍然借此申请按揭和向土地注册处注册。

案件编号:DCCC84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