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称婚姻不快非礼小四女生囚9月 官称难想像学生在场仍出手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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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小学男教师屡次非礼校内小四女生,不但于班房有学生在场下抚摸女生,更在带队到内地交流时借词入房非礼。至事主就读小六时,有同学目睹情况向其他老师投诉,始揭发事件。男教师早前承认六项非礼罪,裁判官今(21日)指被告破坏家长及校方信任,她亦难以想像被告竟于学生在场下公然出手,斥其行为卑劣。她指被告应为所为感到羞耻,最终判囚9个月。

43岁男被告N.S.H.在屯门法院承认6度非礼女童X,被判入狱9个月。(资料图片)

被告N.S.H.,43岁,承认六度非礼女童X。

若改善心理状况应不会重犯

辩方指,心理报告显示被告无恋童癖,但不太懂得管理情绪,亦不知如何抒解婚姻关系欠佳的压力。报告又指其重犯机会属中度之中的偏低,若他可改善心理状况应不会再犯。辩方又呈上4封独立撰写的求情信及1封联署信,称该些家长赞被告有教学热诚,有人指即使其子女成绩不佳或顽皮,被告仍用心教导。辩方透露今日家长到庭支持,望法庭容许部份刑期同期执行。

官指被告利用身份接近事主

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绮薇谓,被告当时是事主的班主任,多次利用身份有计划地亲近她,又在内地交流时借故入房非礼。徐官指被告明显是滥权,破坏家长及校方信任。

难想像其他同学在场仍下手

徐官续道,事主表明拒绝,但被告漠视其意愿,为一己私欲而在一年多期间侵犯她;事主一直哑忍,被告却变本加厉。徐官称,难以想像被告在课室内,有其他同学在场下竟公然出手,斥其行为卑劣。她再指此案涉六项控罪,非单一事件,并谓事主自四年级开始受害,幸有同学目击,向其他老师投诉。事件遭揭发时,事主已是小六生,徐官形容事主长期饱受精神困扰,被告应为所为感到羞耻。

就辩方呈上涉及18位学生家长撰写的求情信,徐官则认为法庭有责任保护儿童及阻吓同类案件发生。她又指,被告未有触碰胸部或私处,否则会有更高的量刑起点。被告认罪按例获扣减刑期,另部份刑期同期执行,最终须入狱9个月。

熄灯播教材乘机非礼

案情指,自2017年起,被告屡次在课室摸事主腰背、大腿等,又安排她单独坐在课室最后排,趁熄灯播放教材时出手非礼。另外,被告2次带团分别往顺德和南京交流时,更以检查房间之名侵犯女童。至今年2月,2名目击事件的女学生举报,才揭发事件。被告警诫下承认冲动犯案。

案件编号:TMCC41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