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警方以“暴动”形容事件 扬言果断执法
撰文: 林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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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条例》引起的示威持续,警方今日(12日)下午出动催泪弹等武器对付示威者。警方下午5时许发新闻稿,以“暴动”一词形容事件。
警方下午5时42分发新闻稿,指早上约8时,大批在立法会附近集结的示威人士突然冲出龙和道及夏悫道阻塞交通,霸占道路,甚至包围车辆及警车,并毁坏这些车辆,令被包围人士有危险。示威人士堆放多重铁马在路面,并撬起行人路的砖块,拆毁马路边的栏栅以制造路障。示威人士对金钟附近一带包括龙和道、添美道、夏悫道、金钟道及告士打道的道路造成严重阻塞,并以暴力手段围堵及冲击立法会大楼。
新闻稿又提到:“由于示威人士多次冲击警方防线,造出危险甚至可以致命的动作,包括放火及使用削尖的铁枝和砖头攻击现场的警务人员。警方经多次发出警告无效后,遂提升武力。警方严厉谴责这些暴力行为,并呼吁市民切勿进入金钟一带,现时在金钟及中区一带的示威人士应立即停止冲击警方防线,并尽快离开现场。”警方重申,绝不容许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会果断执法,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
警务处处长卢伟聪下午4时许会见传媒时,形容事件为“骚乱”。2016年年初二凌晨在旺角发生的冲突事件,警方当时将之形容“暴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