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主涉四奸前女友案 女事主不愿出庭作供 控方撤控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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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程式公司男东主涉嫌强奸前女友被控,案件今(10日)在东区法院再提讯时,控方表示由于女事主不愿出庭作供,故决定撤控。辩方直指女事主称被告当日4度强奸她,惟化验报告却指事主并没有性交的痕迹,证据有自相矛盾之处,故申请讼费,裁判官亦批准申请。

被告赖卓承,28岁,原被控一项强奸罪,指他于‪本年4月20日到女事主X的住所中把她强奸。

辩方指事主曾称遭四度强奸

控方今透露女事主不愿出庭作供,决定撤控。就辩方的讼费请,控方指有证据显示邻居曾听到吵架声,又听到有人叫报警,而赖在事后亦有逃跑,故反对其讼费申请。不过辩方却指未有证据支持邻居的说法,赖亦没警诫供词,女事主称被告当日4度强奸她,惟化验报告却指事主并没有性交的痕迹,证据出现自相矛盾。裁判官终批准辩方的讼费申请。

案件编号:ESCC10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