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发展商抢先申请搞元朗公私合营项目 三分二单位作首置盘公屋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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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郑月娥去年在施政报告提出“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即公私合营发展新界土地建屋。政策料年中出台,但有中资发展商向城规会申请,将位于元朗朗边一幅2.5万平方米的土地改作建屋用地,兴建8幢住宅大厦,合共提供2,065个单位,当中660个划作公营房屋单位、703个作为首置单位,余下约三分一为私营房屋单位。
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相关土地由迅望有限公司持有,而该公司的董事之一为内地房地产开发公司莱蒙国际的副总裁陈海宏。迅望前年以8,700万元,购入元朗朗边一幅3万平方米土地。

申请改划的土地位于元朗朗边唐人新村。(城规会文件)

根据城规会文件,申请改划的土地位于朗天路以西、唐人新村交汇处以北,邻近私人屋苑翠叠轩和玮珊园。土地占地25,780平方米,现时为住宅(甲类)及住宅(乙类)用途。土地的总楼面面积不多于167,570平方米,当中近一半将用作兴建公营房屋及首置单位。

根据申请者改划方案,当中将兴建8幢介乎25至33层高的大楼,当中2幢为公营房屋、3幢为首置盘及3幢私营房屋。项目共提供2,065个单位,分别为660个公营房屋单位、703个首置单位及702个私营房屋单位。此外,项目内亦包括一间不超过8层高的小学,以及安老院舍、幼稚园、青少年服务中心及宿舍、街市及文娱中心。

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发展项目涉及的土地由迅望有限公司持有,而该公司的董事之一为内地发展商莱蒙国际的副总裁陈海宏,而公司秘书亦为莱蒙国际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黄德俊。翻查资料,范围内的部分土地由该公司于2017年以8,700万元购入。

项目涉及的土地位于朗边第二期公营房屋发展计划范围内。(元朗区议会文件截图)

部分范围已列作兴建公营房屋

该幅土地早前被房委会列为朗边第二期公营房屋发展计划内,当时房委会曾称因涉及私人土地,故需要先完成改划土地用途后,再进行收地及土地平整工程,预计于2028/29年度落成。而事实上,政府早前提出的土地共享先导计划中,可新增的楼面面积中会有6至7成用作公营房屋,发展局局长黄伟纶早前曾称将于6月至7月向特首提交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