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偷拍逾900张裙底照 官斥令警队蒙羞  判囚12周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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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前年在港铁站偷拍裙底遭便衣巡逻当场揭发,调查后更被发现手机内藏有938张偷拍照和290段偷拍片。他去年承认1项有违公德行为及19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候判,因终审法院上月裁定用自己的手机或电脑拍摄并非干犯该罪,控方遂撤销该19项控罪,并改以其他罪名起诉。裁判官今(31日)透露被告因家庭、感情及工作问题而压力大,上网看到裙底照后感好奇,为寻刺激犯案。惟官指心理问题不成轻判理由,又指其行为令警队蒙羞,就19项有违公德罪判被告即时入狱12星期。

被告朱灏立(28岁),去年7月已承认1项有违公德行为罪,及19项不诚实使用电脑罪。经控方修订控罪后,改为承认19项有违公德罪。

辩方指被告在判刑前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控方举案例表示心理问题并非轻判的理据,指同类案件的被告多有心理问题才犯案,法庭不能只重视犯人更生,而忽视阻吓刑罚。她再举另一案例称,除有例外情况如只曾偷拍一次及即场道歉,否则不宜判偷拍犯缓刑。

辩方则指,被告自去年7月认罪后停职留薪,没有收入;并因等候相关的终院判词,遭还押10个月,造成巨大心理压力。

被告朱灏立(左)今被判囚12周 。(资料图片)

网上看到裙底照 寻求刺激犯案

裁判官判刑时指,被告曾在警署偷拍,惟警署不属公众地方,故该次偷拍未能以有违公德罪起诉。虽然被告有违政府及市民期望,令警队蒙羞,但犯案时非执行职务,故警察身分不会成为加刑理由。

裁判官又透露被告有家庭、感情及工作压力,在网上看到裙底照后感到好奇,并为寻求刺激而犯案。不过,裁判官认同心理问题非减刑理由,指被告干犯19项控罪,犯案时期长达3个月,众多女士受害。她考虑到被告无案底及认罪,最终判即时监禁12周。

案情指,被告于2017年10月在旺角港铁站的扶手电梯,被发现偷拍裙底。警方其后在手机内有938张偷拍照及290偷拍影片,;涉及309名女事,当中逾百人的脸孔亦被拍下。

案件编号:WKCC 2488/2018